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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全面展开5个巡察组全部进驻被巡察单位 各组信访举报方式公布

济南日报 2017-05-19 11:46 大字

本报5月18日讯(记者 沙文婧通讯员 丁磊)今天,随着市委第二巡察组进驻济南监狱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市委5个巡察组对市残联、市科技局、市司法局、济南监狱、市文广新局、市文化执法局、市编办、市金融办、市委老干部局、济南老年人大学10个市直部门(单位)的首轮巡察全部进驻,标志着十一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全面展开。

巡察是巡视工作向市、县的延伸,是从严治党向基层拓展的体现。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就是要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严格监督,同时也为群众反映问题增加一个新的重要渠道。根据《中共济南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对象主要是市直部门(单位)、市管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将“一把手”作为监督的重点。市委巡察组将突出政治巡察定位,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的领导,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同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突出的问题,让群众直接感受到从严治党的成效。

巡察组主要采取听汇报、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列席会议、召开座谈会、专项检查、受理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具体查办案件。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将按照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核查处理。

为广泛听取意见,拓宽发现问题渠道,市委各巡察组公布了值班电话、设立了网上信箱,受理干部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对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办理。

在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各项纪律,并诚恳接受被巡察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值班电话:0531-12388,举报网站http://jinan.jb.mirro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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