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不报不拆,济南首次问责9人被实名通报,其中一纪检干部被调离
涉公单位和个人不按时上报、拆除违建,问责没商量!10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察局了解到,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在全市拆违拆临工作中,涉及第一、二批部分涉公单位和个人未上报、未拆除的情况进行了问责,并通报相关情况。像这样大规模地问责并实名曝光涉公违建单位和个人,多年来在济南尚属首次。
不按时上报、拆除自家违建纪检干部受了处分还被调离
梳理此次通报的拆违拆临工作中失职失察典型问题的问责情况,不难发现,如果涉公单位没按时上报、拆除单位的违建,单位“一把手”就会被问责。比如,日前被点名的天桥区交警大队没按时上报也没按时自行拆除位于纬六路高架桥下的一处二层砖混房屋,天桥区交警大队党委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其大队长杜献忠也因此受到了批评教育。
公职人员不按时上报、拆除自家违建,尤其是当这个问题的“主角”是纪检干部,问责就更加严厉。长清区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孟静,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未按时上报也未按时自行拆除位于长清区文昌北区C1-9别墅违章加盖。为此,长清区纪委不仅给予孟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还将其调离纪检监察机关。
违建拆了也照样问责谁让你既不报又慢拆
如果在拆违中出现过失职、失察的行为,哪怕后来违建已经拆了,涉公单位和个人也并不会因此而“躲过”问责。
比如,燕山工业小区开发建设总公司总经理张凯、东部新城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副主任张丕杰,未在规定时间上报也未自行拆除霞景路西侧绿化带四层楼房及一层平房。虽然这处违建已于5月6日被拆除,但历下区纪委还是对张凯进行了约谈,并责令东部新城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党工委和从今年2月19日开始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张丕杰分别作出书面检查。
对此,市民纷纷点赞。“就得这么问责,让不按时上报、拆除违建的单位‘赔了夫人又折兵\’,知道不拆不行,而且拆得慢了也不行。”市民曹女士的话,代表了不少市民的心声。
区运输公司院里盖住宅区交通局跟着作检查
下属单位没按时上报、拆除违建,上级单位在其中出现失职失察问题也会一起被问责。天桥区泺口街道办事处金牛集团党委书记赵新刚,对位于师范路西首市立四院西侧的一处用于出租的违章建筑,未按时上报也未按时自行拆除。泺口办事处前期摸底中明知此处为违章建筑,但在规定时间内未督促此处违建上报。为此,天桥区纪委对赵新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金牛集团党委予以通报批评,并且,责令泺口街道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对街道党工委书记延磊予以诫勉谈话。
另外,长清区运输公司法人代表闫家亮,未按时上报也未按时自行拆除位于长清区中川街227号运输公司院内、名为“长清运嘉园”小区的1号和2号住宅楼。长清区交通管理局对运输公司未上报行为也未再督促落实。对此,长清区纪委不仅对运输公司党支部予以通报批评,对闫家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还责令区交通管理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给予交通管理局负责上报拆违拆临工作的政工科长段德瑞诫勉谈话。
街道办主任漏报被问责下一步问责力度会更大
市公用局道桥处,也是日前被点名的8家涉公单位和个人之一。和其他涉公单位和个人有些不同,这个单位的违建没按时上报,不是瞒报,而是被漏报了。
按照上述通报,天桥区无影山街道办事处主任谢贵东,未及时将市政公用事业局道路桥梁管理处《关于涉公单位和个人违法建设申报表》统一上报天桥区政府,致使纬六路高架桥下一处违章建筑漏报,造成未上报事实。为此,天桥区纪委责令无影山街道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对谢贵东予以诫勉谈话。
对于济南来说,拆违拆临,开弓就没有回头箭。记者了解到,下一步的拆违拆临进程中,市城管部门将大拆猛拆、不拆问责,咬住问题不放,“拆出济南的新形象”。在日前的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王文涛也明确表示,拆违拆临,城管部门要担当,市委、市政府也为城管部门的担当而担当,拆违不能抹不开面子,“绝不能让面子成为不作为、慢作为的挡箭牌”。
对拆违拆临中出现的失职失察问题,问责力度还会继续加大。继此次对拆违拆临工作中失职失察典型问题公开问责之后,下一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在违建形成过程中失职失察和拆违拆临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党员、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以及其他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责的人员,将持续加大核查问责力度,依纪作出严肃处理。 (首席记者赵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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