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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闯红灯过马路框框还得再细化

济南时报 2017-05-04 15:10 大字

□本报评论员 刘阳

作为一枚路人,谁不曾各种抱怨司机的冷血无情,过十字路口飞快、下雨天被溅起一身泥水、还有各种没素质的酒驾司机。可待到自己真正开车上了路,才知道作为司机的无奈。满大街的摄像头、查酒驾的交警,在路上的一切行为都“战战兢兢”。而那些闯红灯、逆行的路人,才是真正的心塞,因为他们看起来可以随意不守规则,而不用付出代价。

最近,济南交警终于把不文明出行的普通路人也划入了处罚范围内。民警现场查处的行人闯红灯、逆行、不走人行道,要接受不少于30分钟的交通安全教育,或参加不少于20分钟的交通志愿者体验活动,戴帽、持旗,协助民警维护路口交通秩序。据说,接下来还会启动抓拍系统,系统会自动把违法人的相貌特征上传,并经省公安厅的人像采集比对系统辨别身份。网友们都在给交警大大点赞,称“终于为民除害了”。(见今日本报A03版)

不过,就目前来看,虽然交警在处罚违规路人这件事上迈出了一大步,但就处罚措施来看,也还有很多需要完善之处。比如,有网友就认为,还是罚钱最现实,安全教育不好使,何况短短20分钟,根本不能长记性。还有人说,如果以后路人故意戴着口罩和墨镜,人脸又该怎么识别?如果是老年人,能直接“罚站”吗?

不文明出行看似事小,其实涉及很多问题,包括国家的法制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市民的素质,方方面面。

有人说,不文明出行应该和征信挂钩,闯红灯者以后不能贷款买房买车,签证受限。可是目前国家的信用系统离健全还有很远,很难像欧美国家那样,把比较抽象的个人道德和真实存在的信用系统直接关联。

目前,交通法的内容多用来限制机动车驾驶员,或者说多是用来规范或者说是解决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事情。对于事故之前的事情,比如预防等等,都是处在道德约束或者浅层的、可有可无的法律约束上。

因此,如何把预防性的法律、规则提升细化至可具体落地执行的层面,并最终转化为无形的震慑力,约束人们的行为日常,根植文明的基因,应是文明交通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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