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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决定组建市民文明巡访团

济南日报 2017-04-20 15:12 大字
文明巡访

职责

检查巡访、督促落实等六大职责

方式有计划有组织持证上岗明察暗访

要求各级各单位“主动配合,切实解决问题”巡访团成员“尽责不越位,推进不添乱”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文明城市创建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各级各单位责任意识和工作效率;坚持“为民、靠民、不扰民”原则,着力发动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建设管理,提高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满意度;坚持创新载体抓手,着力巩固和发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高济南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

组织构成

人员来源及基本条件

巡访团成员由社区居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

师,人大代表、

政协委

员等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热心公益事业的基层干部和群众代表组成。

具备的基本条件:

(1)常年在济南市居住、生活、工作。

(2)关心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热心公益事业,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志愿服务精神。

(3)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从事户外巡访活动。

(4)根据工作需要,能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督查、巡

访等工作,具有一定

的社会活动经验、

政策水平和调研、

协调能力。

组织框架

总团

各区、高新区等市民文明巡访团分团成员共同组成市市民文明巡访团总团。市文明办负责总团日常管理工作,市文明办副主任兼任总团团长。分团

各区、高新区等成立市民文明巡访团分团,一般不少于10人。区文明办负责分团日常管理工作,区文明办副主任兼任分团团长。

主要职责

市民文明巡访团是市文明办领导和管理的公益性群众组织,代表广大市民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监督,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党委、政府联系广大市民的桥梁和纽带。

按照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检查、巡访、监督、测评等活动,收集文明城市创建中有关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深入社区、

主次干道、交通场站、服务窗口等场所,对文明城市创建重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巡访,传递创建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解决落实。

充分发挥市

民文明巡访员优势,向广大市民进行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知识宣传,提高和扩大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及参与面。

对社会上的

不文明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发现并推荐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做法。

参加有关精神文明建设专题调研

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承办市文明办委托的其他任务。

活动方式

计划巡访

市民文明巡访团按照市、区文明办的安排,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巡访,不开展无计划巡访或个人巡访,保证市民文明巡访团活动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持证上岗

市民文明巡访团

持证上岗,采取集中与分散、明察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访活动,具体方式以参加巡访、收集情况、听取意见为主,不承担处理事件和问题的责任。

提出意见

对活动中收集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形成市民文明巡访团巡访报告,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处理意见,并将报告报市、区文明办。

意见办理

相关责任部门在

规定期限内将处理情况和意见及时报送同级文明办,并由文明办反馈给市民文明巡访团。对巡访团反映问题未作及时处理的,市、区文明办将通过督查通报、领导专报等形式进行督办处理。

媒体互动

发挥传统媒体的

舆论监督作用,对巡访活动中发现的文明城市创建重点问题和市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济南电视台、济南广播电台、济南日报、济南时报等市属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并对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报道。注重运用新媒体,建立市民文明巡访团微信群,市、区文明委和创城委及时了解市民巡访团活动情况和问题办理情况。

加强领导

认识到位,主动配合。

市民文明巡访团作为扩大市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形式,能够发挥群众力量,汇集社情民意,倡导文明新风,对推动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深入开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市民文明巡访团的重要意义,主动配合市民文明巡访团工作,对巡访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各区文明办要发挥好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作用,精心选配巡访团成员,组建高效优质团队,定期开展培训,规范日常工作,不断提高巡访团成员的素质和能力。

积极参与,认真履职。

市民文明巡访团成员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等文件,了解和掌握文明创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定期组织进行集中交流、讨论等活动。要服从巡访活动需要,认真履行巡访工作职责,统一行动不得自行其是;要轻车简从,弘扬新风,佩证上岗,文明巡访;要注意形象,做到尽责不越位,推进不添乱,抓实不弄虚,不给基层添麻烦,积极完成交办的巡访任务。

规范管理,提供保障。

市、区文明办定期对巡访团工作进行评定,对贡献突出的巡访员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能胜任巡访任务的予以解聘。各区、各部门要积极为市民文明巡访团开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切实解决市民文明巡访团在开展活动中所遇到的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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