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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新房可自己办“不动产证”

济南时报 2017-04-13 15:09 大字

时报4月12日讯 (记者何涛)以前买房要进行不动产登记需要开发商陪同,不仅麻烦还流程多,记者从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济南对商品房转移登记流程进行优化,今后市民自己准备好材料也可以去登记。

据介绍,购房者和开发商一起去办“不动产证”,用专业术语叫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此前办理转移登记是由开发商陪同,谁去办证开发商就准备谁的相关资料。今后只要开发商提前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预申请,不用“约”开发商,市民拿着相关资料自己就能去办证啦。不过,市民自己去办,需要带齐以下资料:申请表(开发商盖章,经办人签字)、购房人身份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移交协议、图纸、完税凭证。其中,有一部分是开发商提供的,当开发商通知购房者可以办证时,购房者可以到开发商处取相关材料。

对于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同步申请的,须由银行一并提供抵押权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价值确认资料等。购房人如资料齐全,可到任意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无需开发商配合。受理地点不受区域限制,可跨区受理,全市各区服务点通接通办,购房人可就近选择。

值得提醒的是,自己去办不动产证需要得到开发商口头通知或通过12345短信、微信、通过网站公示等通知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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