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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标兵与他的“三句话”——访“全国公诉标兵”史守鹏

济南日报 2017-03-07 12:58 大字

“全国公诉标兵”史守鹏。(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供图)

“他一说起业务就‘较真\’,但他的意见总能得到大家认可。”领导、同事眼中的他,有着爱钻“牛角尖”的一面。

“材料扎实,逻辑缜密,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与他同庭交锋的律师这样评价。

“爸爸去哪儿了,为什么总是见不到你?”年幼的女儿稚气地问。

他叫史守鹏,是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一名公诉干警。在刚刚落下帷幕的第六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35岁的他从全国34支代表队、101名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以总成绩第五名荣获“全国公诉标兵”称号,问鼎公诉人最高荣誉!

在史守鹏的档案里记载着这样的文字:全省公诉业务标兵、全省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济南市优秀公诉人、济南市优秀新闻报道员、济南市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市中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3月3日,他受到市委副书记雷杰接见。

一连串的成绩因何而来?史守鹏的三句话让记者印象深刻。

每逢大案有担当

“每当坐到庄严的公诉席上,一股神圣感就会油然而生,我代表的不仅是个人,更是代表法律的公正和尊严。”

2015年9月9日,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联合媒体在进行大气污染执法检查时遭到殴打,多人受伤。同年11月,这起影响重大的“9·9”妨害公务案件交到了史守鹏的手中。事件发生后,省市领导作出批示,国家环保部表示关注,多家媒体持续跟进报道。可以说,公诉人的每一个举动,都是在大众“眼皮底下”进行的。

受理该案后,史守鹏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告知当事人权利,快速审查案件。对相关被害人的疑惑,他及时进行解答,化解不满情绪,经常加班到凌晨,通过指引侦查机关补充证据,使该案得以在受案一个月内快速起诉。

进入庭审阶段,史守鹏又遇到更加严峻的挑战:庭审采取了网上视频直播方式,济南市各大媒体现场旁听。为此,他制作多套庭审预案进行应对,“嫌疑人当庭翻供怎么办?对部分犯罪事实不认可又该如何?旁听群众出现过激反应怎么办?对每一个可能,我们都预先做了方案。”史守鹏说。

果然,被告人的辩护人当庭提出异议,认为罪名应为“寻衅滋事”而非检方指控的“妨害公务”。史守鹏不慌不忙,积极答辩,指出本案中受害人为公职人员,在从事执法行为时受到伤害,检方定罪没有问题。他通过出示证据、阐释法律,使旁听群众进一步了解案件真相。最终,法庭采纳了公诉意见,该案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实现了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只是史守鹏成功办理的多起社会影响重大案件之一。面对工作一丝不苟,面对困难永不服输,凭着这股韧劲,他十年如一日往返于枯燥的阅卷、提审、调查、出庭等工作中,从当初满怀激情的检察新兵,历练成今天冷静、睿智的全国标兵。从事公诉工作十年来,他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20件600余人,起诉至法院的案件均被作出有罪判决,无一出现无罪和错误定性。

人情面前不动容

“无私才能无畏。我们是检察官,手中握有人民赋予的权力,必须要时刻提醒自己,小心做事。只有自身硬,才能挺起腰杆公正执法。”

长期做公诉工作,经办的案子多了,少不了遇上讲情之人。史守鹏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拒绝别人了,在情与法的较量中,他从来都把“法”作为自己至高无上的选择。

2011年初,史守鹏被任命为公诉科副科长。职位发生了变化,手中的职权大了,但他淡泊名利、廉洁自律的作风没有变。2012年,他承办了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一天深夜,他的一位同窗好友找上门来,为该案的嫌疑人疏通关系。朋友拿出一个信封,请求“通融通融”,被史守鹏婉言拒绝。朋友没有想到他竟会不念旧情,恨恨地摔门而去。最终,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金钱面前不伸手,法律面前不让步,人情面前不动容,得知此事的同事说:“史守鹏是我们身边的一面镜子。”

每办理一起案件,史守鹏总是全身心投入,同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2012年,他办理了被公安部列为重点督办案件的黄某等21人涉嫌非法***支、非法持有枪支案。在法庭调查阶段,多名被告人突然翻供。他凭借着审查案件的严谨细致和娴熟的庭审技巧沉着应对,当庭指出被告人前后供述的矛盾之处,使其无法作出合理解释。在长达5个小时的法庭辩论阶段,21名被告人及23名辩护律师在枪支鉴定问题、被告人非法***支的主观故意等方面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辩护意见,他依靠扎实的证据材料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把握好法庭讯问与举证的最佳结合点,进行了有力的指控和沉稳机巧的答辩,始终不折不扣地控制着整个庭审的主动。

追求法治永不歇

“对于执法办案,我有自己的原则。打击犯罪的同时,要积极实施人性化执法,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公平和正义,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在严谨办案的同时,史守鹏从没忘记肩上的社会责任。

在办案中他发现,许多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到场,导致孩子们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本着尽最大努力教育、感化和挽救涉案未成年人的目的,史守鹏和科室同志一起积极与团区委等部门协调,联合出台了全省首个《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涉案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实施方案》,聘请了4名熟悉并热衷未成年人工作的同志作为涉案未成年人的代表,代为行使其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并在案后到未成年人家中走访,及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

这项工作开展以来,他们先后对10余名未成年人进行帮扶,使他们消除心理障碍,及早融入社会大家庭。这一经验做法被省市检察机关推广。由于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中成绩突出,市中区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评为“未成年人观护帮教示范基地”“全省未检工作先进单位”。

史守鹏竭尽全力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面对自己的孩子时,却总有一丝愧疚。一年365天,他每天手中都有10来个案子,随时加班再也正常不过。女儿刚上幼儿园,正是最天真可爱的年纪,史守鹏却常常“缺位”,最长的时候,他有一个月没有见到女儿,只能通过电话、微信交流……

“公诉人追求正义、追求法治的脚步永远不会停止。”这是史守鹏在竞赛最后时刻的总结陈词,也是他和同事们不曾停歇的追求。如今,载誉归来的他依然每天忙着学习、办案,领导的赞扬、同事的佩服都化作他继续前进的动力!

(本报记者 刘晓群 通讯员 孙运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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