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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交通流量,提高通行效率,泰城东岳大街、长城路、天平湖路、灵山大街 明年起部分路段大货车等车辆禁行

泰安日报 2016-12-08 00:00 大字

 

本报月7日讯(记者 田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公告,自年1月1日起,东岳大街、长城路、天平湖路、灵山大街部分路段有关车辆禁行。

为维护泰城及其周边道路良好的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缓解城区交通拥堵,降低机动车污染对城区环境的影响,针对泰城及周边交通流量变化实际和新国道通车的情况,公安交警部门决定在东岳大街、长城路、天平湖路、灵山大街部分路段,对有关车辆实行禁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并在相应地点设置交通禁令标志,具体如下:

天平湖路禁止吨(含)、3轴(含)以上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驶入。在天平湖路南北两端及周边相邻的泮河大街、泰东路、英才路、高铁南街、高铁北街、桃花源路、高铁前街、高铁东街、灵山大街西段、泰山大街西段、东岳大街西段等交汇路口,设置综合禁令标志牌。

东岳大街西段(天平湖路以西)禁止吨(含)、3轴(含)以上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驶入。在东岳大街最西端(暨泰安济南边界处),设置综合禁令标志牌。

东岳大街(天平湖路至长城路)、长城路(堰北立交桥至东岳大街)禁止中型和重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畜力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驶入。在上述两条道路的各进口处,设置综合禁令标志牌。

灵山大街西段(天平湖路以东)禁止中型和重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畜力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驶入。在道路的各进口处,设置综合禁令标志牌。

交警部门说,以上禁行车辆,在沿长城路北行、泮河大街西行、泰山大街东行时,请改道泮河大街、泰东路、泰肥一级路、新国道、金牛山路、共青团路行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违反禁令标志的,公安交警部门自年1月1日起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三十八条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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