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离婚如何保护弱者一方

都市女报 2016-12-22 00:00 大字

法律咨询找荣凯,一生一世一辈子。荣凯法律咨询热线:- / 。地址:济南市经四纬二路东图大厦8楼。法律咨询扫一扫。

案例——

年5月,王先生与赵女士结婚,由于双方父母不看好两人的婚姻,王先生和赵女士就签订了一个书面协议,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不算做夫妻共同财产。年月,王先生用自己的收入购置一套房屋,没有房贷,一次性付清。年月,赵女士下岗,没有再去找工作,而是在家照顾女儿,也照料王先生的日常生活。年6月,王先生向赵女士提出了离婚,赵女士得知,王先生与张女士已经同居多年。赵女士和王先生没有达成离婚协议,王先生便将赵女士起诉到法院。赵女士向法院提出了她的主张:1.我因为照顾女儿和王某生活付出了较多义务,应当得到补偿;2.离婚后我没有住房,请求法院判决王某购买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3.王某与张女士同居导致离婚,应对我进行赔偿;4.张女士与王某同居破坏家庭,应当向我进行道歉。

解析——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在此案件中,赵女士因为照顾王先生生活还有抚育女儿付出了较多的义务,王先生应该予以补偿。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此案中,离婚后赵某没有住房,可以协议或判决王某将其购买的住房供赵某使用或所有,但是不能归为夫妻共同财产。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王某因与张某同居而对赵某提出离婚,应该对赵某进行赔偿。然而,对于赵女士的第四个诉求,处于婚姻关系之外的同居者张女士只受道德标准的谴责而不受到法律规范的约束,赵女士不可以向法院诉请张女士对其赔礼道歉。

新闻推荐

春运汽车票开售 这些优惠你得知道

女报讯(记者韩晓凤)按照节前天,节后天的春运时段安排,年春运自1月日开始,至2月日结束,历时天。目前,济南广场汽车站春运客票已全部开售,预售票时间提前至天。到年二十七(1月日)的客票均可购买。车站自年1月...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