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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济南市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督查行动

济南日报 2016-11-15 00:00 大字

本报11月14日讯(记者 许凯 实习生 李娜)11月12日,济南市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为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今天济南市开展了重污染天气应急督查行动。

此次督查旨在通过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各相关企业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督查组兵分三路,重点督查火电等重污染行业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道路保洁有关强化措施的落实情况。

14日,记者跟随其中一路督查组来到历下区和市中区督查道路保洁有关强化措施落实情况。在历下区二环东路文化东路公交站牌附近,记者看到,随着一辆车身标有“历下城管”的洒水车缓缓地驶过来,途经的道路全部被“洗刷”了一遍。“12日济南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后,我们增加了洒水频次和力度,全区16个环卫所一天下来洒水量增加1000方水。”历下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副主任陈立翠说。

为了应对重污染天气,除了洒水,历下区和市中区还动用了他们的环保神器—雾炮车。“这两天,我们的4辆雾炮车全部出动,针对英雄山路、舜耕路等大型车辆较多的重点道路开展全天候抑尘作业。”市中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副主任王金凯告诉记者。

“此次督查是按照《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开展的,下一步在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后,我们都会启动相应的督查工作,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市环保局副局长翟立哲表示。记者了解到,对督查中发现的因应急响应措施不落实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有关企业,济南市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偷排偷放、数据造假、擅自停运治污设施等造成严重大气污染的行为,济南市除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外,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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