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开始实施 相关纳税人明日凌晨起就可开增值税发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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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崔荣杰
通讯员张业芳
生活日报7月30日讯备受关注的山东省“营改增”试点工作从后天开始实施,记者今天从济南市国税部门了解到,目前各级国税部门已经做好了“营改增”实施后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纳税人已经到税务部门领取了增值税发票,等到8月1日零点一到,就可以开始正式开具增值税发票了。记者现场探访了解到,开始实施后,对不同行业的不同类型纳税,实际缴纳税额的减少和增加,各不相同。
纳税人都在领发票
8月1日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0日下午,记者在历城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看到,为了方便纳税人,现场专门设置了“营改增服务专区”,为纳税人提供专门服务,现场有的纳税人拿着税务登记证办理业务,还有的在申领发票。据该局纳税服务科张军科长介绍,现场服务主要是两部分内容,一个是纳税登记变更,原来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许多纳税人由到地税部门纳税转到国税,要到这里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另一个就是领取增值税发票,为实施后1日开具增值税发票做好准备。
据了解,此次“营改增”济南市涉及的企业众多,仅历城区就有3000多户。
小规模纳税人肯定减税
部分企业可能有“阵痛”
8月1日起,全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将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环节,对于许多企业来说,可以带来税收的减少,负担减轻。那么,营改增实施后,试点行业的各企业究竟税收是增是减呢?对此税务人员介绍,实施后企业税收的变化,与企业的规模、行业、经营状况等有关。
“对于年营业额500万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肯定可以带来税收的减少。”历城区国税局税政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因为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在营改增后,由地税部门到国税部门纳税,有的行业征税率从原来的5%降到了3%,有的行业征税率依然是3%,但实际征税基数却发生了变化,基数减少直接带来了纳税额的减少,一些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实际上变成了2.91%。
而对于年销售额500万以上的一般纳税人来说,许多企业的税款减少和增加则和企业的具体情况相关。以广受关注的交通运输业来看,有的企业可能在短期内的税负会增加,但从长期来看,税负还是会减轻,对企业发展有利。
税负增加还是减少
要看企业可抵扣项多少
据税务人员介绍,交通运输企业在营改增实施后,税负一定时期内是增加还是减少,要看企业可抵扣项的多少。有的企业在营改增实施后,如果新进车辆等运输设备,那么根据营改增的政策,购进设备的进项税款可以抵扣,那么就可以带来总体纳税额的减少。而有的企业因为在营改增一段时间内,不需要新进车辆,可抵扣的项目少,而营改增后,由于税率的提高,反而会在一定时期内带来应纳税额的增加。
历城区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营改增实施后,对于一些新组建的交通运输企业,或者是一些业务量大的交通运输企业来说,营改增对他们较为有利。此外,对于广告业来说,由于增加了抵扣的项目,营改增对他们也比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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