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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21分钟被收7块钱 山大千佛山校区早上8点前后叠加收费,车主觉得不合理

生活日报 2016-10-26 22:35 大字

□见习记者董广远

生活日报2月18日讯近日,市民张先生反映,前几天开车送学生进入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校园,21分钟竟收取了7块钱。一问原因竟然是早7点50分至早8点,是按照夜间一次收费5元,而过了早八点则按照白天一小时收费2元,对这种计算方法,张先生觉得很不合理。

市民反映:

21分钟收了7块钱

张先生每次送学生到山东大学,都会因为学校门口收费问题让人不快。“按照山东大学申报给物价局的规定,晚8:00-次日早8:00为夜间收费,每次5元;白天早8:00-晚8:00为白天收费,每小时2元。”

“而我们很多家长,从早上7:50进校区,在里面开慢了一会,或者一停车,就很容易造成多收费。比如,那天我在校园里总共呆了21分钟,就被收费7元钱。”张先生说。

这7块钱究竟是怎么算出来的呢?“前10分钟是按照夜间标准,一次5元,而过了8点之后,就按照2元一小时。”张先生说,“可是在时间上,我只在校园里呆了21分钟而已。”

“这种情况已经好多次了,那天我一个亲戚的孩子从北京来山大千佛山校区考试,7:35进的校区,9:15出的校区,就被收费9元。前25分钟是5块钱,过了8点之后,一个小时2块。”张先生说,那天还有几位家长的车也分别被收费7元-9元不等,在门口和收费员争论不休。

山大公安处:

执行相关文件标准

“我们收费标准的制定,是根据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我市市区停车看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济价费字【1999】381号)和《关于停车场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济价检字【2004】164号)等文件来制定的。”山东大学公安处综合科工作人员表示。

该工作人员称,“我们这都是按照统一规定,实行人性化管理,还进行了优惠。”

经过查询,《关于调整我市市区停车看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济价费字【1999】381号)中规定:“汽车停车场实行计时、计次收费。对进入市区停车的汽车,每天8时至20时(含20时)不分车型,实行计时收费,每辆每小时2元,停车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收费;20时至次日8时(含8时)按车辆类型,实行计次收费,小型汽车每辆每次5元,大型汽车每辆每次10元;连续停放的累计收费。”

物价部门:

这种收费不合理但合法

下午4时左右,记者联系济南市物价局政策法规科和价格管理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处时,均无人接听电话。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客服人员表示,还有不少像张先生这样投诉的市民,济南市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的标准,“不合理但合法。”

“跨时段的停车收费,是要连续累计的。夜间按5元一次收费,白天按2元一小时收费。这个政策是物价局有关部门制定的。全市的公共停车场都按照此标准统一执行。”该工作人员表示。

“建议市民在停车时,注意停车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收费。”该工作人员表示。

市民建议:

停车收费能否更人性化

记者了解到,山东大学公布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须知》中,对于未持有校园卡、长期卡和公务车专用卡的车辆进行收费。对于停车不超20分钟,且通过同一校门进出校园的无卡车辆不收费,超过20分钟或由另一校门外出的,按规定收费。

对于高校的停车收费,张先生提出了自己的合理化建议:“一早进入山大的外来车辆,很多都是来送孩子考试或者上课的。像这种跨时间段的,可以按照较高的时间段来收费。比如,7点50分-8点50分,按照较高的标准,收取5元比较合理。”。

而面对社会停车场的这种停车收费方式,记者采访了多位市民,他们均表示,停车收费应该更加人性化。市民赵先生表示,“能不能按照出来的时间段进行收费?这样叠加收费,实在是太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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