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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约谈23家流通龙头企业 3·15后工商部门将重点整治五类商品

生活日报 2016-10-26 22:23 大字

□记者段婷婷

实习生李静璐

生活日报3月5日讯3月5日,济南市工商局召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行政告诫约谈会,告诫约谈全市23家流通领域龙头企业、289家门店。参会企业签订商品质量规范经营承诺书,将对上市商品实施三重自律把关。同时,3月15日之后,工商机关将着重整治五大类申诉热点商品,监测结果将于下月初开始向社会公示。

商品上市须过“三重门”

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企业门槛降低,进而带来的则是如何“严管”的难题。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均将于3月15日开始施行。在此背景下,今后济南市工商部门将在商品入市把关、售中质量监控、问题商品退市三个关口加大对商家商品质量自律把关的监督力度。商品上市后,商家应随机抽取所售商品进行,主动送法定监测机构检测,并对自检判定为不合格和被市工商局列入抽检不合格名单的商品,立即下架退市。同时,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商家必须通知生产厂家或供货商,配合召回已售商品,并向工商机关报告。

将重点整治五大类商品

3·15期间,各大商家都绷劲了神经。今年3·15之后,各个商家仍然不得放松。随着新法规开始实行,3月15日之后直到明年年底,济南市工商部门将对五大类重点商品,针对市民关注的消费热点专项整治。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家用电子电器的质量问题,穿着类用品的问题集中在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以及安全隐患等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另外,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日常使用的洗化用品质量是否合格、强制性安全项目是否达标关系到市民消费安全。同时,汽车灯具、刹车片、电动车等交通工具及配件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也直接关系到消费者人身安全。

监测结果将向社会公示

在社会监督下,问题企业将付出代价。污点供货商须进行歇业整顿,整顿合格且能按批次提供检验报告后,方可再次上市。对于抽查结果,拟在四月初通过媒体向社会集中发布监测结果,市民也可以通过济南市红盾信息网查询。济南市工商局副局长李建国介绍,按照新《消法》的要求,工商部门计划加大对拒不履行缺陷商品警示、召回和销毁义务的商家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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