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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分红收益兑现不了 市民吴女士声称被忽悠,投诉华夏人寿保险公司

生活日报 2016-10-26 22:10 大字

□记者赵国陆

实习生刘静静

生活日报3月20日讯济南市民吴女士19日向本报投诉,五年前到银行存款,在保险人员的劝说下买成保险,到期后她发现所谓的分红、高息,比定期存款利息还少。华夏人寿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一切以合同为准,如果业务员私下承诺收益率,是违规行为。

19日,住在济南市闵子骞路的吴女士向本报记者投诉,她2009年3月17日到附近的银行存款。“大厅里有一个工作人员拉住我,劝我理财,说保本、分红、有利息。比银行存款更合适。还拿出一张宣传资料,跟我说利息都超过6%了。当时说得可好了,给我留电话,我也不大懂,就把1万块钱买成了理财。”吴女士说,她当时打算存两年定期,硬是被改成了五年期的理财。当时的宣传资料,吴女士还留了一份,记者看到这张A4纸打印出来的宣传资料,上面有“华夏盛世鲲鹏”字样,标注的各期利率确实高,基本上平均七日上涨一次,从5%一直涨到5.7%。“当时这个姓孟的工作人员跟我说,这还是以前的资料,最新的利率还没印出来,比这个还高。”

2014年3月17日,吴女士到银行去取钱,银行的工作人员说,早已不和华夏人寿合作了,提钱得到保险公司去。吴女士就来到历山路上的历山名郡,向华夏人寿保险公司兑现。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给她算完后,本金、分红、利息加在一起是11740.1元。

吴女士对此极为不满:“整整五年才给1740元。这跟当初说的6%差太多了,俺就算在银行存五年,还拿1800元的利息呢。我要找小孟问清楚凭什么骗人?保险公司的人不让我找,说这个事对公司不对个人。最后说可以向他们领导申请,给我补60块钱,就相当于五年定期存款的利息了。当初说的分红和利息怎么就不给了?”

华夏人寿山东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吴先生表示,保险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不能超越合同。“客户既然提出来了,我们肯定全力去解决,让客户在情绪上平衡。但也不能客户怎么说我们就怎么执行。这违反合同的严肃性。”对于销售人员当初出示并承诺的高收益,他解释说,如果是公司统一印制的宣传资料,都经过备案,不会违规。“如果业务员自己打印个东西,并向客户演绎,肯定是不合规的,也是明令禁止的。遇到这种情况,我再问问领导怎么解决。”21日下午他将到客户家里沟通,核实了解清楚。本报也将对此事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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