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山东法院网年内实现“每日必播”
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尽管公民有权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但一直以来该方式受时间和空间的制约,在实践中效果并不理想。当庭审接通网络以后,一切变得不同了,网络承载下的庭审直播,通过异常便捷的方式,满足了所有对审判感兴趣的人旁听案件的需求。
据2014年2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6.18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不仅改变了视频的传播方式,而且也为庭审注入了新活力。
记者采访得知,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省份,山东省庭审直播工作已制定出时间表,将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季度,省法院实行庭审直播试运行,机关相关业务庭选取至少一件民商事、行政案件进行庭审直播;上半年,每个合议庭至少进行一个案件庭审直播;全年争取每名办案法官都要有案件庭审直播。同时,要求全省案件数量较多的中级法院要争取“每周一播”,案件数量相对较少的中级法院要争取“两周一播”,这样,全省三级法院形成合力,系统化、整体性推进,在年底前实现山东法院网“每日必播”庭审活动。
据悉,自今年2月起,济南中院已连续多次组织审判员参与视频直播软硬件设备调试,“预计4月初将开始以视频形式推行庭审直播、录播,今后只要是公开审理的案件,原则上都将具备庭审直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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