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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牙景区改造冒出俩管理方 山东文化艺术中心表示拥有开发权,仲宫镇称协议违法

生活日报 2016-10-26 21:54 大字

□记者梁开文

实习生李明慧

生活日报4月9日讯3月,门牙景区开始提升改造。9日上午,山东文化艺术中心法律顾问程先生说,2011年该中心已与门牙村签订了开发协议,现在的改造是违约的,而仲宫镇相关部门对此方案并不知情。

蹊跷:

门牙景区有俩管理方

门牙景区位于历城区仲宫镇锦阳川下游门牙村。据门牙片区提升改造指挥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目是山东省旅游局确定的“省级乡村游提升改造示范工程”。记者前期了解到,该项目建设指挥部位于门牙村委会附近。

“现在进行的提升改造工程是违约的,侵犯了开发单位的权益,应立即停工。”程先生是山东文化艺术中心法律顾问,他向记者反映,山东文化艺术中心才是门牙景区开发权的持有者,并有相关证据。

调查:

三年前曾签改造协议

程先生说,2011年6月8日山东文化艺术中心与门牙村签订了一份名为《关于规划和开发大门牙村所属的荒山、石材、树林、土地和水域等协议书》。

记者看到,协议还对转让费用、违约责任、争议条款有相关约定。程先生说,基于该协议,中心才成立了山东门牙文化风景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并请设计公司做了关于山东门牙文化风景区整体规划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程先生说,该中心向济南市农业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提交了改造申请,“并进行了前期招商,我们的这些协议都有签字和盖章,现在对方绕开我们成立指挥部,违反相关协议。”

回应:

仲宫镇称不知情

记者发现,“改造协议”甲方签字人为门牙村委会主任高连忠,记者通过仲宫镇、张家办事处,均未联系到高连忠。

程先生说,他要求现在的改造工程立即停工,补偿山东文化艺术中心的权益。如果协商不成,他打算提起法律诉讼。

对此,门牙片区提升改造指挥部项目负责人、仲宫镇一位副镇长说,他从未见过这个改造方案或合同,镇里也对此不知情。

另据了解,该负责人此前曾表示,“他只给村主任签了个协议,没通过正常租赁土地的程序,公示、立项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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