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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投100返168 最后赔进血本 近年来济南警方破获多起非法集资案,每一桩都以超高息为诱饵

生活日报 2016-10-26 13:42 大字

□记者吴永功赵国陆

通讯员鲁亮

今年4月初,济南市公安局在开展微博问政网络对话活动时,一名济南女孩留言说,她的好姐妹接到了来自天津的一家火疗养生公司的跨省邀请,说用大巴车拉着去天津参加大型活动。这名女孩怀疑,这家火疗养生公司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就在百姓身边,一定要擦亮眼睛,面对一夜暴富的高息诱惑,请市民保持理性。”济南公安经侦支队民警说,近几年来,济南破获多起非法集资案件,每一桩案件都给人以警醒。

卖海参的公司非法集资5000万

或许没人能想到,一家经营海参的实体公司,竟然以海参作为载体,干起了非法集资。一年多时间里,这家公司的老板疯狂吸金五千万,700多人上当受骗。

承诺2年集资利息68%

2000年,济南市的郑某成立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经营范围为常温保存海参口服液的批发和销售。本来公司一直规范经营,但2006年前后,郑某嫌来钱太慢,便决定向社会公开吸收资金。公司以3500元购买250克海参为一个计算单位,客户将钱交到公司,领取一盒海参,公司给客户开具产品订购单和一份协议,协议规定还款期限为2年,每2个月返还一次,还款期满后,客户实际可得到4200元。客户也可以直接投资不买海参,只需交纳2500元,公司为其开具3500元的订购单,也就是客户在该公司存入2500元,公司在2年的时间内分12次,每次连本代息返还客户350元,返还期满客户共得4200元,这样算下来两年利息高达68%。

一年吸收5000多万资金

为了诱惑更多的人参与投资,老板郑某制定了公司员工的奖励方式,销售总监易某管理公司经营事务,以全公司吸收存款总额1%提成;郑某自己以及其他公司高管,则以其各自分管的经营部所吸收的存款为基数,按照2%提成;社会召集的客户经理按照其介绍吸纳的资金总额为基数,按照1.2%提成。为了调动客户经理积极性,他们没有底薪,全部按照绩效发放提成。

为了给投资者留下良好的形象,郑某租用了市中心一整层写字楼作为办公地点;公司聘用多名销售总监,加强了对集资者的分化管理;公司还从集资者中招募了20多个“能人”作为客户经理,让他们向社会上的亲朋好友募集资金扩充人脉。根据警方统计,自2006年7月至2007年10月一年间,该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000余万元,涉及集资者700余人。在集资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老板郑某擅自动用部分资金购买房产并置办土地,将资金挥霍大半。

资金链断裂再设骗局

2007年10月,这家生物科技公司在毫无先兆的情况下,突然停止向客户返款,仅承诺返还客户在公司的剩余本金和极少量比例的利息。2007年年底,公司为了掩盖犯罪事实,又给客户开具了借款条或收据,将非法集资转化成了民间借贷关系,给集资者开具借款收据或要求他们暂存股金,这让投资人再次看到了希望。但他们没想到的是,这只是该公司的缓兵之计。

2009年,该公司资金链彻底断裂,集资者发现这是一个骗局后,联名报案。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公司涉案的管理层人员全部被警方控制,2011年底,历下法院依法对该起案件做出刑事判决,郑某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济南拉手网”忽悠400多网友

说起“济南拉手网”,或许不少人都有印象。2012年,济南人李某搞网络打折吸引眼球,在资金难以为继的时候断然跑路。

团购网只收钱不发货

2012年4月,市民小李报警称,自己在“济南拉手网”团购网站购买了加油卡后,没能收到加油卡,网站工作人员也联系不上。此后,越来越多的受骗市民来到“济南拉手网”的办公地点讨要说法,但办公室已关门,原来老板跑路了。

市中公安经侦大队民警宫晓宁以一名受害者身份,先后加入了4个维权的QQ群里,里面受害者共计300多人。民警发现,2011年7月至2012年2月,“济南拉手网”开展了共10期“油中感谢”9折团购中石化加油充值卡活动,前十期都如数兑现了。当活动进行到第11期-15期时,团购者交上钱却没拿到加油卡。此外,该网站还以同样形式发起了多家快餐店、大型超市购物卡的团购,同样有很多人受骗。

民警网上受理集资案

经过几天的昼夜守候,民警认为时机已经成熟。宫警官在QQ群中自报家门,主动受理了该案,之后,由QQ群管理员收集所有受害者的证据,一并送到了民警手中。

经过两个月的布控,主犯李某在城乡接合部一处出租房里被警方抓获。原来,“济南拉手网”是李某通过正规手续申请的中文域名,之所以抢注这个名字,是因为“拉手网”是国内知名的团购网站,他申请的域名足以混淆购买者的视线。从2011年7月至2012年2月,他发起了10期团购中石化加油充值卡的活动,其加油卡都是从中石化以原价购买,以九折的价格低卖,获取消费者的信任后,他便开始实施骗局。

经过最终落实,警方发现受害者多达400多人,被骗金额20多万元。

2013年12月14日,李某被市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数万元。

药厂“神水”迷住大叔大婶

2012年5月,有居民向天桥公安社区民警李锐反映,在药山附近,不少大叔大婶都在往一家药厂跑。大家都说,这个药厂生产一种“神水”让人“逆生长”,越活越年轻。这条信息让民警隐约感觉到了一些担忧:这很有可能是一个依托药物推销大量募集资金、拉人头骗钱的“老鼠窝”。

民警在这个药厂旁边连续蹲守了三四天,发现每天进出该药厂的人员,从上午8点到下午4点半,一拨又一拨,几乎不间断。除了厂里的固定职工外,还有很多大叔、大婶进进出出,每天都有100多人,这更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经过向有关部门征询,民警发现这家药厂所属的公司并不是持有直销牌照的企业,通过这种经营模式和表象判断,只有一种可能:这就是一个传销企业的据点。民警通过便衣进厂观察并向参与者了解,初步了解了该公司从事传销的相关证据。之后,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一举打掉了这个盘踞在济南的传销窝点。

民警提醒面对高息谁贪心谁受骗

“暴利诱惑,是所有诈骗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表示,不法分子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人,往往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超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几百倍。

在此过程中,骗子往往会让投资人获取“第一桶金”,让他们尝到甜头。这样一来,投资者觉得确实有利可图,便会追加投入。当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骗子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民警称,一些市民面对高额回报缺乏理性,对高额的回报率深信不疑,甚至盲目倾其所有。还有的人在自己受骗后又去骗别人,希望通过骗人来弥补自己的损失,结果越陷越深。

看见这5招趁早扭头走

1.编造虚假项目,订立陷阱合同。不法分子有的以种植或者养殖药材、农产品再回收为幌子来骗人;有的则声称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有的以商铺返租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

2.利用新名词,混淆投资理财概念。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名词迷惑市民,称这是新的投资工具和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作为幌子。

3.披上合法外衣、傍名人。为了赢得投资人的信任,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一些骗子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知名人士做广告等进行自我推广。

4.网上发展人头。网络时代,不法分子自然会将作案招数与时俱进。他们通过网站、博客、论坛、QQ、微信等网络平台,传播虚假信息,让参与者努力发展人头。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为名关闭网站携款潜逃。逃跑前还发布所谓通告,要下线人员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日后重新返利。

5.利用亲情、友情诱骗,专门“杀熟”。有许多受骗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劝说下参与投资的。不法分子利用亲友、同学等关系拉拢熟人加入,有的连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过。

名词解释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按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高额回报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市民关系最紧密,以各种或明或暗的形式隐藏在市民生活的角角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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