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拟出台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意见 因恶劣天气迟到,不能扣工资
在发布气象灾害红色或橙色预警时,因为极端天气原因导致误工的,企业不能进行处罚。昨日,济南市政府应急办代拟了《济南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通过官方网站公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对于这一人性化新规定,市民和上班族纷纷点赞。记者郑心茹
头晚红色预警中小学次日全天停课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当本市发布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时,适用本意见。
当日22:00前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且在22:00维持的,或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过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各中小学校(含幼托园所、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统称“学校”)要次日全天停课,并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做好相应安排。
6:00以后至上课前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要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并对延误到校(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为学生上学提供交通工具的学校或服务者,要落实措施,切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上课期间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可继续上课,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高等院校等参照本实施意见,自行制定具体应对计划,明确应对措施。
因气象红警误工单位不得处罚
当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除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外,其他用人单位可采取临时停产、停工、停业等措施。应当上班而不能按时到岗的职工,要及时与本单位联系。职工因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造成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作补偿,不得以此理由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等。
当本市发布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橙色或黄色预警信号,用人单位要事先制定具体应对计划,职工确因恶劣天气影响不能按时到岗到位,应当及时与本单位联系说明原因。对不能到岗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作补偿,不得以此理由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等。
该征求意见稿公布之后,市民和上班族纷纷为政府的人性化举措点赞。市民张先生表示,上次济南下暴雨时,机关事业单位提前下班,推迟上班时间,但是一些个体商超企业并未跟进。今后该意见实施后,再遇到这种极端天气,不管什么单位的职工,都能从容应对,而不必担心迟到冒着大暴雨去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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