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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职工医保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再降10% 一支胰岛素,每月省一半

山东商报 2016-08-10 10:03 大字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王晓迪通讯员夏天甘露)近日,记者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济南市自2016年8月1日起将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15%、20%的自付比例,分别下调为5%、10%;同时扩大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增加了90项诊疗项目;进一步扩大一次性医用材料医保支付范围。

据了解,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药品分为甲类、乙类。参保人在选用乙类药品时,个人负担相对比甲类药品要重一些,这次政策调整统一把乙类药品自付比例降低了百分之十,而一开始自付比例为40%,降低个人负担的作用非常明显。

市民张先生患糖尿病多年,近几年一直注射胰岛素控制血糖。“我现在一个月得用两支胰岛素,一支‘诺和锐\’73块钱,在社区办的门规,医保报销了以后,我自己一个月花30块钱。今天来拿药,这个药才收了8块多钱,合着以后每个月只花16块钱,这个新政策真好。”张先生说。

据了解,本次调整是济南市第三次调整乙类药品自付比例。通过近年来的调整,这一比例从40%降低到了目前的水平。算笔账,参保人使用“乙类目录”药品时,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剩余部分再纳入统筹支付,按规定报销。以张先生为例:“诺和锐”胰岛素每支单价73元,自付比例15%,则支付方式为:个人首先自付10.95元(73元×15%),其余62.05元为统筹支付范围,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调整后张先生只需先自付3.65元(73元×5%),剩余的69.35元纳入统筹支付范围按规定报销。

同时,济南市门诊统筹在今年4月调整增加了72种诊疗项目的基础上,这次又增加了90种诊疗项目,达到了400余项。

此外,济南市还首次对职工医保一次性医用材料的医保支付范围进行调整,一次性增加了145个医用耗材种类。这些医用耗材种类,又涉及4000多个耗材单品,实实在在的降低了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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