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培成本院受理原告尚凡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赵培成:本院受理原告尚凡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522民初29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刘飞、吴怀云、杨汉伍、韩雪梅:本院受理原告临沂长安物贸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坊法庭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顾宗营:本院受理原告王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松涛:本院受理原告李荣康与你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302民初 3407 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 30 分在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夫美:本院受理原告张玉钦与你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02 民初 5644 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 30 分在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洪涛: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兰山区正通民间融资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与被告段春阳、秦汉、秦成军、徐雷、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苗庄支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302民初 5644 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 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30 分在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钟小富 :本院受理原告陈德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振、刘晓丽、宋加盼、林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沂蒙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二十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崔凯乐、崔志状: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二十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亓贯琢、魏伟:本院受理原告夏靖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302民初 2483 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 8 点 45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徐君:关于申请人山东鑫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君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委托有关评估机构对徐君所有的鲁 QX329B 轿车一辆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 23 万元。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临沂齐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临齐价评字(2016)第 01017 号评估报告和(2016)鲁1302执 1029 号拍卖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 限你自送达之日起 10日内履行义务。 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该车辆以清偿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华宸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沂第一分公司、华宸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戴国安与你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临兰商初字第 3847 号民事判决书。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视为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华宸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沂第一分公司、华宸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汲广秀与你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临兰商初字第 2986 号民事判决书。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视为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陈瑞平、张如娟:本院受理原告王树才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302 民初 20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光学:本院受理原告丁金涛诉被告山东临沂水利工程总公司代位权纠纷一案,你系第三人,该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临兰商初字第 2120 号民事判决书。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兰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程程:本院受理原告朱士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临兰民初字第 442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方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曹永亮:关于李学勤申请执行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标的额为 101.88 万元,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曹永亮所有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曹家王平小区5 号楼东二单元 301 室的房产一处,并委托有关评估机构对上述财产进行了评估,评估总价值为 28.21 万元。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执行裁定书(拍卖),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逾期既不提出异议也未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房产以偿还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任奎欣、姜友芝:关于山东远通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为 101166.00 元,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查封、扣押了被执行人任奎欣所有的鲁 Q171PN 号的汽车一辆,并委托有关评估机构对上述财产进行了评估,评估总价值为115000.00 元。 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执行裁定书(拍卖),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逾期既不提出异议也未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车辆以偿还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范秀荣、张艳萍: 关于赵洪艳申请执行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标的额为 101.88 万元,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张艳萍与其配偶刘硕靖共同所有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金秀花园 A4 号楼西单元 A-2-2 室及 A7 号楼西单元E-3-2 室的房产两处,并委托有关评估机构对上述财产进行了评估,评估总价值分别为 38.4 万元、58.6 万元。 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执行裁定书(拍卖),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 逾期既不提出异议也未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房产以偿还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季相亮:关于宋清亮申请执行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为 46.08 万元,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季相亮所有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工业大道 78 号申科国际数码电子科技城第四组 A 号楼 108、208、308 号的商铺一处,并委托有关评估机构对上述财产进行了评估,评估总价值为 65 万元。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执行裁定书(拍卖),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逾期既不提出异议也未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房产以偿还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陈瑞平:本院受理原告韩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302 民初 930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徐朋好、任雯雯:本院受理原告许广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宗学圣:本院受理原告姜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 9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沈玉军、曹洪玲、麻雷:本院受理的原告薛庆茂诉被告王志军、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新民初字第 650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佟祥龙: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周建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鲁晨广告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大众报业集团鲁中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391 民初 23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帝维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旭龙石化设备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91 民初 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南供电公司、淄博长城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朱淑伟、代淑慧: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诉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南供电公司、淄博长城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朱淑伟、代淑慧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上列单位和个人公告送达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淄商初字第 180 号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之日后的第3 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富宇橡胶有限公司、山东淄博玺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诉山东富宇橡胶有限公司、山东淄博玺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上列单位公告送达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03 民初 66 号一案的起诉状(诉求偿还承兑垫款本息3195万元等)、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等诉讼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健:本院受理原告房会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9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淄博国泰起重吊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桓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桓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马尼托瓦克(中国)租赁有限公司、淄博国泰起重吊装工程有限公司动产抵押登记行为上诉一案,已依法作出(2016)鲁 03 行终 55 号行政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3行终 55 号行政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煜海液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淄博鲁特电机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91 民初 16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王海亮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吕海洋诉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91 民初 6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牛文利:本院受理原告许飞诉你与被告泰安强世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新民初字第 50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二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袁连军:本院受理原告马永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商家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张世跃:本院受理原告张艳花与被告张世跃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寨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蒲秀娟:本院受理原告宫传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郭亚龙: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海丰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14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同和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王倩、王平、曾峻玲、李敏、山东亚煌制釉有限公司、淄博义弘科技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 时(遇法定节假、休息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同和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山东雪野不锈钢有限公司、王倩、王平、曾峻玲、李敏: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 14时(遇法定节假、休息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仇志伟:本院受理惠文泉、郑章来上诉蒋遂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你做为原审被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济红:本院受理原告杜江涛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茌民一初字第 18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茌平县人民法院
李强、徐洪宁:本院受理原告王洪波、张秀玲诉你保证合同追偿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冠民初字第 232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曹忠法、孟金华、曹洪涛:本院受理的原告马金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马金风不服本院(2016)鲁 1521 民初 133 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
阳谷县人民法院
于敏、苏小芹:本院受理原告亓振宾诉你房产行政登记一案,已审理终结。 原告亓振宾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肥城市人民法院
刘玉奎、史同臣、盛少东:本院受理原告赵庆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现在下落不明,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8 时 30 分(法定假日顺延)在宁阳县人民法院伏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宁阳县人民法院
新泰市桂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李克新、刘方菊、被上诉人新泰市小协镇小协社区居民委员会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9 民终 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农、武伟涛: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张熙国、被上诉人王建镇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9 民终 107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丁镇、韩新: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田文昌、李开云与被上诉人丁镇、原审第三人韩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9 民终 1283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国利钢材机械有限公司:我院拟对执行的韩君堂与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涉及的你公司名下坐落于泰安市岱岳区滿 庄镇的土地(土地证号为:泰土国用 2014 第 D-0126 号)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进行评估、拍卖。因联系不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并定于 2016年 8月 9 日上午9 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大厅组织当事人选择评估机构,并于 2016 年8 月12 日上午 10 时进行现场勘验。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鹏:我院拟对执行的李华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涉及的你名下位于泰安市迎胜西路 8 号圣源美郡 7 号楼1 单元 102 室的房地产进行拍卖。因联系不到你,现向你公告送达选择拍卖机构及召开拍卖会通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并定于 2016年 8 月9日 10 时在我院司法拍卖大厅组织当事人选择拍卖机构和拍卖公告刊登的媒体,并定于 2016 年8月 30 日 15 时在我院司法大厅举行拍卖会,通过山东法院诉讼资产(http:www.sdfysszcw.com)对上述标的物进行拍卖。如第一次流拍,则于 2016年9 月 20日 15 时在我院司法拍卖大厅召开第二次拍卖会;如第二次仍流拍,则于 2016年 10 月 11 日 15时在我院司法拍卖大厅召开第三次拍卖会。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高鹏: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王霞、 被上诉人亓采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9 民终3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坤: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李坤、张雪峰与被申请人孙丰兰以及一审被告辛雷、 张强、 朱瑞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作出 (2016)鲁 09 民申 4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文如下:驳回李坤、张雪峰的再审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泰安市金马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泰安恒顺制革有限公司: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请复议人金扩、米鹏与申请执行人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被执行人泰安市金马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泰安恒顺制革有限公司的执行异议纠纷两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鲁执复 71 号执行裁定书及(2016)鲁执复72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送达后立即生效。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广森:本院受理的你与李道涛、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宽店村村民委员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 2016 年 5 月9 日作出(2016)鲁 09 民终104 号民事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9 民终 10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庆、毛红霞、顾明:本院受理上诉人张松茵、被上诉人肥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审被告孙建东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泰商终字第 49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瑞涛、李凤:本院受理上诉人九巨龙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市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9 民终字第 53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祥民: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宏升、被上诉人山东鑫旺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孙鹏、李迎迎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9 民终字第 54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沾化县海正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殿洪诉你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王承坡:本院受理原告范本泉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603 民初 88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周尔财、周尔宝、陈涛:本院受理原告马京瑞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张刚、孟晶、石泽恩、张立娥、张科、赵文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山东邹平久久鸭业有限公司、邹平县金桥纸业有限公司、张士学: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广富集团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张福洲:本院受理原告张维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626 民初 23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魏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邹平县人民法院
张福洲:本院受理原告张维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626 民初 23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魏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邹平县人民法院
程建喜:本院受理原告刘宝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原县人民法院
董烈青:本院受理原告王民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平商初字第 160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原县人民法院
赵虎章:本院受理原告于连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平商初字第 171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原县人民法院
王金芳、李文想:本院受理原告王正兴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426 民初 16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原县人民法院
吕建国:本院受理原告孙绍西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426 民初 23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原县人民法院
刘易晔:本院受理原告石磊起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2016)鲁 1422 财保 43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16)鲁 1422 民初868 号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 15日内和30日内。
宁津县人民法院
邵童:本院受理原告李大明诉你及霍兴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鄄城县人民法院
刘建军: 本院受理原告李爱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鄄城县人民法院
曹广强: 本院受理原告郑秋各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箕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鄄城县人民法院
和灵: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诉你与刘秋岭、谷训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菏牡商初字第 182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刘忠论:本院受理上诉人江南园林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赵金忠、孔宪保及原审被告张令存、董龙、刘忠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于 2016 年 5月 25日依法作出 (2016)鲁17 民辖终 36 号民事裁定。 你作为原审被告之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 60 日即视为送达。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闫效义:本院对上诉人闫新潮与被上诉人闫效义、 原审原告闫振继承纠纷一案已依法裁定,闫新潮申请撤回上诉,本院依法予以准许。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7 民终 125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安邦冷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于长杰、于景智、于巧妹: 本院受理原告宁津县明达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两案[(2016)鲁1422 民初 910 号、 911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8 时30 分、 10 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路新:本院受理原告武德各诉路桂芝(又名路桂枝)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422 民初 19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董国蕾、董加春:本院受理原告华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晏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董国蕾 :本院受理原告华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晏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淑梅:本院受理原告贾贻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谢桂喜:本院受理原告郝佳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齐宣民初字第 264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宣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刘永、王洪燕、张玉、郝家城、付延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齐宣商初字第 638 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宣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王希禄、甄月英、李会磊、张峰、张吉存、齐建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齐宣商初字第 643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宣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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