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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登记满半年才能申领居住证

农村大众报 2016-02-17 16:29 大字

本报济南讯记者日前从济南市公安局获悉,流动人口来济申领居住证的条件有所调整,登记信息不满6个月不能申领居住证。

今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济南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济南市流动人口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可以到暂住地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登记满6个月,符合申领居住证的条件的流动人口可到暂住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民警受理并打印《山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后,10个工作日依凭证取证。

依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济南市居住证3年有效期改为1年,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内换领新居住证。目前济南市流动人口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一律免费。之前发放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牛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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