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违约拒不退定金律师?按定金罚则应﹃双倍返还﹄
“交付了定金,双方也签订了定车合同,但4S 店在约定的时间未能按约定的车型交付,还不退还定金!”近年来,购车定金难退已成为消费者汽车消费投诉中的热点,消费者投诉大都是4S 店到期无法交车却拒绝退还定金。而对待客户的投诉,4S 店多是采取协商等拖延对策,或是直接告知定金就是不退。
面对如此“霸道”的行为,很多车主看似只能等待4S 店的安排或是同其协商解决。那么,对于定金退还问题,法律又是如何规范的,消费者应如何有力维权呢?
投诉:4S 店未如期交付约定车辆,拒不退定金
“本人于4月10 日与山东新富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新车销售合同,并付定金2万元,购买沃尔沃S60L 智行 PLUS汽车,合同写明5月10日前交车。截至 5月10 日,该店未向本人提供合同所写车型的汽车。”济南一市民投诉称,5月10 日,他本人到该店与销售顾问王先生和销售经理马先生协商退定金事宜。马经理表示 S60L 任意一款车型,无论高配低配,都可以说是合同上的车型,要求他本人提车,他不同意。后来,他投诉到工商部门。其间,销售商又要求他到店提另一款新车,但因该车并非合同上约定的车型,并已超过合同交车期限,他本人拒绝提车,要求退还定金。
投诉人强调,该4S 店未按照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在5月10 日前交给他本人合同上写明的车型,属于明显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中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卖方违约应赔付买方双倍定金。但该店销售经理拒不承认自己违约的事实,强硬要求本人到店提取非合同车型的汽车。“买卖产品是否应以销售合同为准?购车定金和合同是否只对约束消费者有效,还是只要定金交给卖方,卖方就可以任意处置合同定金?”
为进一步了解该4S 店购车定金的规定,笔者联系了该汽车销售商的销售部门。
“定金?不能退!”接受咨询的工作人员直接表示。在笔者的追问下,他解释说,按公司规定,一般是不给退的,具体的问题直接和销售顾问沟通。
笔者又联系了该投诉人当初的销售顾问王先生。王先生先是解释,双方经协商约定,购车人也同意一款他想要的车型,店里当时也有现车,但后来他又改变了主意,不再要这款车了。交流中,王先生强调,“消费者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经销商也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作为销售顾问,想说的是,我们都应该互相理解吧。”但就定金为何不能退的问题,王经理并没有直接回答,并表示中间的细节不便在电话里细说,他正在休假中。
投诉人认为,他已无法与销售商协商解决,并已投诉到工商局,期待有一个满意的答复。
案例:维权者诉上法庭,4S 店退还“双倍定金”
在省城,4S 店拒不退还购车定金的纠纷并不少见,近日,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刚刚调解审结了一起汽车销售定金纠纷案。最终, 4S 店退还给购车人双倍定金。
济南的刘先生于2015年11月29日与济南大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了《 定车合同》一份,约定刘先生向济南大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订购一车颜色为白色、配置为1.5T 自动豪华品牌为 MGGT 的大众名爵锐行汽车,车辆总价款 10 万元,刘先生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向大成汽车支付购车定金1万元,大成汽车应当于同年 12月 27 日交付定购车辆。刘先生依约在签订合同当日向大成汽车支付了购车定金1万元,但大成汽车未依约交付定购车辆。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刘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定车合同》,大成汽车双倍返还定金2 万元。该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大成汽车支付刘先生2万元的协议。
律师说法:定金罚则,接受方违约必须“双倍返还”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我国《担保法》规定的5种担保形式之一。根据定金罚则,买方交付定金,违约后定金将由卖方没收,卖方违约则必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范永雪分析称,4S 店作为收受定金的一方,逾期未交付车辆,已构成违约,车主可以依法要求 4S 店双倍退还定金。《合同法》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王福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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