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重大行政决策先过合法性审查关

农村大众报 2015-04-13 17:18 大字

农村大众报济南4月10日讯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承办机构、审查范围、审查程序等事项进行明确规定。

在合法性审查承办机构方面,《通知》规定要由县级以上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对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就重大行政决策方案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是否超越法定职权,是否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其中,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行政决策方案不得提交本级政府全体会议或者常务会议讨论决策。

《通知》要求,凡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在完成组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并经本单位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初审和部门会签后,将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及相关材料送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相关规定为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上了“双保险”。

此外,《通知》还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范围进行了规定,具体包括: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财政预决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研究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等8类重大行政决策。

《通知》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新闻推荐

全省查处13家火锅店违法违规行为

农村大众报济南讯(记者兰姬慧)4月14日,记者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在全省开展的火锅店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共对13家火锅店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据了解,此次专项检...

济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