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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创城”进入关键阶段,市区冠亚星城、龙城美墅的居民反映汽车又“吃”绿地了

济南日报 2014-08-26 02:01 大字

点击查看原图记者尹丽娜

上周六,本报A4版《机动车“爬”满火炬路绿化带》的新闻报道了,城区火炬路与洸河路交叉口向南路两边的绿化带内每天都停满了汽车,把好好的草坪都给轧坏了。今天,记者带您走进龙城美墅和冠亚星城这俩小区,一个是业主在小区门口的路面停车得交费,另一个是小区征求业主意见毁绿地建车位。对此,广大业主均不支持,疑惑这公共面积到底归谁所有?由谁支配?

龙城美墅

近期,家住龙城美墅的张先生拨打热线反映称,该小区大门和太白楼西路之间有一段大约10米宽的路面,很多业主觉得方便就把车停在此处。但从今年4月份开始,小区门口有人出来收停车费了。“在自己家门口停车竟然还要交费?小区门口的路面难道不是属于广大业主的吗?”张先生很纳闷。

小区门口停车得交费这“地儿”是谁家的?

社区没和业主商议,这做法合理不?

物业:是社区收费,俺不知情

根据张先生反映的问题,8月24日,记者来到龙城美墅小区了解具体情况。家住12号楼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刚开始,业主们都以为是物业公司收的,可一打听,物业说费用并不是他们收取的,而是由草桥口社区联合一家公司收取的。“草桥口社区在小区门口收停车费,物业公司怎么会不知情?我感觉他们装不知情罢了。”王女士不相信物业公司是有原因的,“每年让交1000多元的物业费,电梯的地板都烂了也没有人去维修,关乎大家安全的消防器材该换了也无人问津。”王女士是个爽快人,直接点出了物业的不足之处。“草桥居委凭什么在我们业主自己的土地上收费?虽然是小区门口的路面,但所有权应该是属于业主们吧?”8号楼的李先生已经被收取N次停车费了,郁闷的他正考虑以后是办张停车卡还是多花点钱把车开进小区的地下车库。

社区:收费是为了整治乱停车

对于李先生的疑问,记者联系到负责此次龙城美墅小区门户收费事项的草桥口社区李主任。她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围墙内的公共用地属于业主,围墙外用地就属于国家了。社区之所以对龙城美墅小区外的公共地面进行收费,主要是因为那里停车太乱。有些商家为了不让别人停车,就在店门口栽了很多柱子,即使是这样,业主们还是见缝插针去停车。“光我跟着就拔了很多柱子,当时该小区大门口已经乱到创城办给我们社区下文件,要求限期整改。”李主任告诉记者,为防止以前乱停车的现象重演,社区规定,整理出来的一百多个车位只让龙城美墅小区业主停车。业主们办理停车位手续时,必须拿着房产证。李主任说:“一辆车每月费用是100元,包括管理费和打扫卫生的费用。这样比小区内的地下车位整整便宜270元,虽然也是市场化运营,但最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加强管理。现在,通过收费,该小区门外停车乱糟糟的现象已经不复存在。”“他们说小区门口用地不是业主的,就真的不是业主们的吗?最近大家没再去找物业和社区理论,主要是我们正在筹建业主委员会。相信等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大家会要到一个合理的说法。”张先生认为李主任的解释不合理,而且没和广大业主商议,擅自收费,是一种不尊重业主的行为。

冠亚星城

8月24日晚,家住市区冠亚星城A区的李先生打电话告诉记者,“刚才一个小伙子到我家征求意见,问我同意不同意把小区里的绿地改建成车位。”25日上午9点,记者来到李先生家。他说,前几年小区里有几块绿地被改成了车位,当时居民的意见就很大,现在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如果这时候打绿地的主意,就是“倒行逆施”。

毁绿地建车位,业主们说“NO”

内心希望一车一位,但绝不可以“打绿地的主意”

要降低小区环境标准,就该给环境补偿费

昨日,记者在小区里随机采访了几位居民。与李先生住在一幢楼的胡老先生说:“当时在这里买房子,就是冲着这里环境好、空气好,这里并不是黄金地段,但是房价并不便宜,我们当时已经支付了‘环境费\’。如果现在要降低小区的环境标准,那就应该给我们‘环境补偿费\’。”

被胡老先生称为“高老师”的女士说话很风趣:“物业收费比较积极,一催再催,但是居民反映的事,他们很多时候都是推诿扯皮,甚至一拖再拖。比方说,买房子时说的是一年四季、全天24小时提供太阳能热水。2009年秋天我住进来的,当年冬天就没有热水了,物业说冬天要用电加热,电费要每户凑钱,有的住户不同意交钱,所以不能供热水。到了2011年,夏天也不供热水了,他们说除水垢也要交钱,而且供水系统坏了一个关键部件,换新的要一千多块钱,也要我们这个楼的住户均摊。到现在又3年多了,太阳能就是个摆设,没办法,我只好安了电热水器。再比如,我们一楼门外边的灯坏了,说了好几回也没人管;院里的路灯也不亮,我晚上倒垃圾要用手机‘打灯\’。我套句歌词给你总结一下吧:你看你看小区的脸,小区的脸悄悄地在改变。”

“我家有车,我需要车,但我更需要绿地”

在地下车库门前,开车的孙先生放下玻璃对记者说:“我就不明白了,他们为什么对建车位这么感兴趣呢?东边新建的车位还闲着呢,不信你去看看。前几天也有人来征求我的意见,我对他说,要是建了车位白给我们用,我就同意;要是建了车位卖出去、租出去挣钱,我就不同意。我家有车,我需要车,但我更需要绿地。”

业主们对记者说,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态度比较好,安全意识比较强,安保人员也很负责,垃圾清理也比较及时,不像有的小区几天不运一回,臭气熏天,这些都应该肯定。但是居民也反映了很多问题,除了上面涉及到的以外,还有车辆乱停、南门的人行道“让”给了机动车道、砖地已经坑坑洼洼也不整修、路灯很多灯管坏了也不更换……接受记者采访的所有业主,都对毁绿地建车位持否定态度。

有住户问:“在这里到底谁是主人?他们征求意见后是否公示每家每户的态度?他们改变小区的结构,是否有相关法规作为依据?”

物业提供地上车位收费三套方案,居民统统不买账

截至记者发稿前,冠亚星城C区的黄先生又打来电话反映了物业公司对地上车位进行收费的问题。黄先生说,当初购房时,虽然没有书面合约,但售楼处的工作人员曾向其保证,有地上免费停车位。谁知,前段时间,物业却上门通知业主去认租车位,并提供了三个价位进行选择:A、220元/月,B、240元/月,C、260元/月,由业主决定选择,认为哪个价位合理就选定哪个。“我认为,哪个价位都不合理。”黄先生气愤地说,乍一看,车位收费是争求了广大业主的意见,可实际上他们已定好了价位,无论怎样选择都需要车主交钱。“作为业主们聘请来管理小区的物业,凭什么在没有与业主协商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地上车位的价钱?哪个部门或个人赋予你向不属于你的用地收取停车费?有些小区地上车位的收费一年只有300至400元,冠亚星城的车位又凭什么收这么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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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冠亚星城的停车位甚是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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