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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斗黑中介,找回3000元“房贷手续费”

济南日报 2014-03-15 03:59 大字

■本报记者盖鸣霆

“现在,不少中介服务组织都十分不正规,特别是消费者通过他们从事房屋买卖等大额交易的时候,中介方更是想尽千方百计从消费者身上获取利益。去年,我在通过中介买房子的时候就险遭欺骗,不过还好,通过几番激烈的‘斗智斗勇\’,成功节省了3000多元现金。所以,我特别想把我的经验分享给广大读者。”13日上午,市民胡女士告诉记者。

胡女士老家在微山,2008年来到市区工作后一直租房子居住。去年下半年,她和相恋了5年的男朋友准备携手进入婚姻的殿堂。婚前,他们看好了一处小户型的二手房,房屋标价45万元。由于是通过中介寻找的房源,因此要缴纳一定的中介费。此外,由于首付只拿出了25万元,还要贷款20万元。“记得看好房子的时候,中介要走了7000元的中介费、3000元的贷款费用,合计1万元。他还告诉我,贷款很难办,费用也花不少,这3000元如果不够的话还需要再缴纳。”胡女士说,听了中介的话,起初自己也没多想,乖乖把钱交了。可后来,她独自到所贷款的邮储银行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告诉她,只要证件齐全,在邮储银行办理贷款根本不需要手续费,客户只需按时偿还贷款即可。得知这一情况,胡女士立即来到中介处索要3000元手续费。

见到谎言被识破了,中介立即狡辩称,他从另外一家银行办理的贷款手续,并称已经缴纳了3000元费用。胡女士立即拨打了中介所说的银行的客服电话,对方表示目前贷款不需要任何手续费。“这时,中介无话可说了,但是又狡辩称买房子必须通过中介贷款才可以,否则的话就不卖房子。此外,更让人气愤的是,中介甚至找到房主,让房主给我施压。”胡女士说,离开中介公司后,她感到十分委屈。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她立即查阅了大量关于中介组织的从业规范。她在《济宁市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办法》中看到:“济南市禁止中介组织及其执业人员严禁索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业便利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同时,“严禁强行或变相强行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看到这一文件后,我立即打印出来送到了中介手中,并告知他们强迫我通过他们指定的银行贷款,就是强行推销服务。如果他们执意如此,我就要到工商部门进行举报。此外,他们额外索取费用的行为也违反了中介与我签订的合同,我可以用法律维权。最终,中介乖乖把3000元服务费退给了我。”胡女士骄傲地告诉记者。

胡女士说:“其实现在年轻人结婚买房子,通过中介购买的很多。因此,购买之前一定要先向身边的同事、银行从业人员打听一下,对整个购房流程都掌握清楚。千万不要中介要什么钱就给什么钱,否则肯定会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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