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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法制教育 不是可有可无的点缀

济南日报 2014-01-03 04:47 大字

点击查看原图点击查看原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支招:教育进课堂家长担责任

■本报记者石晶

编者按:济宁又将迎来一年一度的“两会时间”。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召开在即,本报新开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点面对面”栏目,就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记者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畅谈这些民生小事、社会大事,提出建设性建议和意见,汇聚微力量,推动济宁发展。

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和身心健康,为孩子撑起一片保护伞,这是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近日,在“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中,围绕“加强法律保护,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和身心健康”主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谈对策、讲建议。那么,济南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如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啥话想说,为此,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了解那些最真实的情况,倾听那些最真实的声音,聊聊未成年人那些事。

调查数据里看问题:安全教育不能可有可无

说起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总体来说可归结一句话:保护自己,树立防范意识,知道防范的方法,逐步培养自我防范的能力。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到底有多少孩子真正学会了保护自我,又有多少孩子在“安全教育”,这堂人生中的必修课中能取得优良成绩呢?2013年,济宁团市委曾成立了专题调研组,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专项调查研究。课题组从全市县(市、区)的12所学校抽取了24个班级,共发放1000份调查问卷。1000份调查问卷,1000名孩子作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济南市开展未成人安全教育的真实情况。咱们来简单看一下统计数据,例如,在对安全自护教育的看法上,70%的未成年人认为安全教育对于自己的健康成长非常重要,11.6%的未成年人感觉一般,15.4%的未成年人认为安全教育对于自己的健康成长来说可有可无,更有3%的未成年人认为安全教育对于自己的健康成长一点都不重要;而在对安全知识的了解程度方面,8.6%的未成年人知道三种及以下的安全自护知识,30.7%的未成年人知道三种到六种安全自护知识,45.7%的未成年人知道六种到十种安全自护知识,15%的未成年人知道十种及以上的安全自护知识。

通过数据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的未成年人接受过安全知识教育,这些知识主要来源于家长、学校和社会,这表明大部分家长、学校和社会已认识到对未成年人开展自护教育的重要性,并开始付诸行动。值得一提的是,仍有少部分未成人认为安全教育对自己来说可有可无甚至是不会起到任何作用,安全知识并没有得到有效普及。

那些“迷途的孩子们”:远离犯罪,找到回家的路

当谈论到加强未成年人法律保护问题,与此同时,很多人往往联想到那些“曾经走上迷途的孩子”未成年人犯罪。记者从相关部门拿到一份关于青少年刑事案件分析报告,但由于涉及到未成年人隐私保护,具体的发案数量、发案率、人数等数据无法对外公布。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从2009年到2013年,在这最近的5年时间里,济南市青少年犯罪呈稳步下降的趋势,且较为稳定,未出现案件数量及犯罪人数的反弹。

为了挽救失足青少年,济南市已经试行“亲情会见”制度,羁押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可以同父母等近亲属会见,以亲情感化,督促这些“迷途孩子”、真诚悔过。目前,济南市根据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已开始着手保障青少年诉讼权利的准备工作,并于近期开始落实询问时监护人在场制度、指定辩护制度。

当然,通过全面调查研究可以发现,这些青少年文化程度低,法制意识更加淡薄,而处于青春期的他们,往往想法简单、易冲动、报复心强;成长环境的复杂、家庭教育的不当与缺失、监督管理的严重缺位,很多孩子孤独、自闭、缺乏信任,容易形成不健全人格;加之现代社会中,青少年与社会进行广泛接触,但受制于个人能力限制、自控能力差,模仿心理又比较强,在不良信息的影响下易引发犯罪。因此,从青少年犯罪的个人、家庭、教育、社会等深层次原因进行调查研究,才能从根本上预防与减少未成年犯罪,才能帮“迷途孩子”找到回家的路,找到那条健康成长之路,顺利回归社会。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话说

未成年人安全与法制教育,不是可有可无的点缀,而是不可或缺的事情。通过上述未成年人安全教育专项调查问卷、青少年刑事案件分析报告可以看出,未成年人安全与法制教育中的确存在一些问题。针对现状和问题,记者采访了多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听他们的意见。“根本不可能出现立竿见影的效果,‘头疼医头、脚头医脚\’可不是保障青少年安全和身心健康的良药。必须从源头入手,家长、学校、社会坚持不懈,才能慢慢见好,青少年犯罪率才会逐渐降低。”市政协常委、提案委副主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济宁主委徐莉说,人的行为、性格养成,其实从两三岁时就已经开始了。因此,注重幼儿教育,应从娃娃抓起,将安全、法制教育融入到课堂中、日常生活中、游戏中,安全、法制知识才能得到普及。

政协常委徐莉介绍,目前宋庆龄维多利亚教育集团旗下的各家幼儿园,每年都会开展两到三次安全自护教育,包括防火演习、地震演习、外来入侵演习等活动。更为重要的是,将安全教育融入到课堂中、日常生活中。上楼梯、去洗手间,这些普通行为,本身就是一节生动的安全教育课。强化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才能杜绝“糖果拐走孩子”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揭示“三类问题家长”病症

“每学期,我们学校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家长会,平时以班级为单位举行家长会,家长走入学校,和老师交流,更好地促进孩子成长。”市人大代表,任城区洸河路小学校长柳绪英介绍,老师在与家长沟通过程中才发现,一些所谓的“问题学生”,其实同其背后的“问题家长”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人大代表柳绪英将“问题家长”简单归为三类。到底是哪“三类问题家长”呢?咱们看一下这些“问题家长”的病症:这第一类就是,“强压式”家长,此类家长经常说“我的孩子必须多好多好”,为孩子设定高目标,而一旦孩子达不到家长要求,家长便采取打骂等粗暴教育方式;第二类为“放任式”家长,家长将孩子送到学校后,便认为教育孩子是学校老师的责任,采取放任自由放任,不管不问;第三类为“过渡保护式”家长,父母、爷爷奶奶过于溺爱孩子,为孩子撑起的那片保护伞太大。在“问题家长”培养下,有的孩子抗挫折能力较差,出现错误行为又无法及时得到纠正,长此以往,甚至可能走向犯罪。

家长应担责堵上监护盲区

“孩子健康成长过程中,家庭、学校、社会是最重要的三要素。同样,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各学校围绕青少年安全法制教育开展多项活动,包括小学里开设品德课、中学内开设政治课;中小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等。而在学期期末、法制宣传周等特殊日期,学校还组织开展特色法制教育活动,像济宁二中曾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市政协委员,原市中区教育局团委副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叶小蕤说,但事实上看,学校安全、法制教育面临力不从心等困境。社会、家庭法制教育也相当重要。尤其是,家庭法制教育必须到位。

有些家长为生计外出打工,把孩子留给老人看护,留守儿童数量日益增多。虽然学校、社会组织开展爱心妈妈、蒲公英小屋等各类关爱留守儿童活动,这些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能起到一定补充作用,却无法完全代替家庭教育。同样,离异家庭中的孩子,也面临家长监护缺失的问题。政协委员叶小蕤呼吁道:“家长应担起责任,堵住监护上的盲区、漏洞。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立体安全法制教育,才可防患于未然。”

李默文/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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