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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出行, 今天你做到了吗?

济南日报 2013-12-03 05:10 大字

点击查看原图■本报记者盖鸣霆通讯员刘存东

2013年12月2日是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昨日上午济南市交警部门就在新世纪广场举行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并向市民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闯红灯、逆行、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机动车超速、超员、超载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危害全部被交警部门用生动形象的动画或者视频展示出来。而文明交通志愿者代表、机动车驾驶员代表的宣誓,更是道出了市民对减少不文明交通行为,创塑安全文明出行环境的心声。

活动现场,来自交运集团、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渣土运输公司等单位的干部、职工代表,以及广大市民共同参观了交警支队设置的交通文明宣传展板。济宁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峰告诉记者,本次“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活动主题为“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一个文明、优秀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这一方面要求广大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乱走机动车道,另一方面要求广大的机动车驾驶员更是应该做到遵章驾驶,杜绝酒驾、超载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只有人人都参与进来,我们的道路交通状况才能更加安全畅通。

此外,来自交警支队宣传科的刘健也告诉记者,为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的参与性以及学习热情,这次宣传活动支队除了设置大量带有卡通形象、事故现场图片的展板以外,还印发了大量便民服务手册以及交通安全读本。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支队还专门制作了教育视频。“视频上的内容分为大货车超载、非机动车违规行车和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多个组成部分,所有的视频内容都是城区四个交警大队在日常执勤中用执法记录仪拍摄的真实内容。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就在我们身边,而违法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普通行人也都是我们身边的普通人。因此,身边人讲身边事,这对广大市民而言更有教育意义。如果您今天不安全文明出行,那么明天就有可能出现在视频里做教育他人的反面教材。”刘健告诉记者。

宣传活动中,来自市民中的普通志愿者代表王惠还根据自己的出行感受发出了文明出行倡议。倡导“三不”,即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车,不闯红灯;拒绝“三无”:,既拒绝“驾驶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车辆、驾乘摩托车无头盔”;抵制“三超一疲劳”,即抵制“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行文明路,倡树文明交通风尚,行路时不闯红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骑非机动车不上机动车道行驶,不违反交通信号、不逆行,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不在禁行区骑乘电动自行车,不在逆行方向等待红绿灯,自觉监督和推进文明交通环境建设;做文明人,争当文明交通使者。

活动现场,来自圣华驾校的志愿者还现场参与了交警体验活动。十余位身穿黄马甲的志愿者上路执勤,纠正各种交通不文明行为。韩伟民教练就是一个连续参加了6次体验活动的资深教练员。他告诉记者,以往不少驾驶员以往只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觉得为了一时方便闯一次红灯、超一次速也没什么,但是通过换位体验活动,大家就认识到了不文明出行的危害,也更有利于培养驾驶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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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务院正式批准将每年的12月2日确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这一举措对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据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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