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天补助1元
昨日,记者从全市教育财务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济南市将继续加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营养餐补助力度,逐步实施非家庭经济困难农村中小学生营养补助。
具体实施步骤为:2013年农村小学1至3年级实施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补助;2014年,农村小学阶段全面实现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补助;2015年,农村中小学全面实现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补助。补助标准为:按每年在校200天补助,每人每天补助1元。
同时,会议还要求具备食堂供餐能力的学校按照当地卫生相关部门确定的营养食谱给予供餐;不具备食堂供餐能力的学校可通过发放鸡蛋、牛奶、水果等食品实行可见营养补充。
据了解,2012年济宁市开始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工程,为13.8万名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孤儿、低保家庭、特殊教育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了营养补助金。
(记者刘欣赵星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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