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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破解“三无病人”救助之困?

济南日报 2013-01-24 10:57 大字

点击查看原图■本报记者盖鸣霆实习生纪雨辰

“三无病人”指的是就诊时无姓名(不知病人姓名)、无家属陪护、无治疗经费的一类特殊人群。他们以街头流浪人员、110送来的伤病员和被群众发现且拨打120急救电话后医院收治的急救病人为主。据了解,在济南市几乎全部大中型医院每年都会遇到数十名乃至上百名这样的“三无病人”。但是,由于患者本人没有支付能力,又无法确定身份,除少部分人群经过院方耐心寻找可以找到家属外,大部分“三无病人”在救治过程中产生的巨额费用都只能由医院垫付。长此以往,医院在面对“三无病人”时便面临一个两难的境地———救,就要垫付大量医疗费用,可是不救又对不起医者仁心。

一年数十万的医疗费用谁来埋单?

聋哑、左上肢残缺、浑身上下发着刺鼻的臭味,而且更重要的是谁也不知道这位男性患者的名字。近日,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创伤二病区就收治了这样一位特殊的“三无病人”。由于初来医院时,该男子伤势较重,因此医院护士长和责任护士立即对其进行救治,并给他更换被褥、病号服,清理冲洗已经打结的脏兮兮的头发。住院期间,护士们更是主动给他擦身、洗脚、换衣服、倒尿盆、协助进餐。时间久了,男子慢慢的由害怕警觉变得开始习惯这里,按时吃饭,按时上厕所,身体也很快康复。

可是,就在所有医护人员都倍感欣慰的时候,问题也来了———由于该男子的身份始终无法辨别,家人更是无从找到,因此治疗二十几天所需的全部医药费用,只能由医院自己承担。这样一个结果,对于医院而讲,显然带着些许的无奈。

其实,这不是一个个例。1月23日,当记者来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访时就获悉,像这种类似的“三无病人”,人民医院几乎每月都会遇到。最多的时候,一个月就收治十几例。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工程师韩梅告诉记者,除流浪人员之外,由于车祸受伤无家属联系人且不能确认身份信息的病人和突发疾病的孤寡老人均属于医院的“三无病人”范畴之内。对于这部分患者,从程序上讲,医院总会本着救治第一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全力进行救治。然后,等病人意识清醒后问询其个人信息或经由公安机关查询,试图联系到家人。而那些完全联系不到的,只能由医院垫付医疗费用。据统计,仅2012年一年,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便收治了6个完全“三无”的成年患者,并累计垫付了7万余元治疗经费。如果再加上新生儿监护室治疗弃婴的费用,就差不多30万元人民币。当然,这还不包括联系到患者家属后依然无法交清费用的情况,以及令医院感到无可奈何的“伪三无人员”———因突发伤害入院的人员,在经过精心护理恢复活动能力后变赖账逃账、溜之大吉。

弃婴救助,一道温暖而又刻骨的痛

1月22日下午3时,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新生儿监护室,主任刘秀琴、护士长盛蕾抱着一名襁褓中的婴儿,开心地拍照留念。水果、蛋糕、五颜六色的大气球……如果不是工作人员提前告诉记者,记者怎么也想不到这位能够在监护室里由那么多医务工作者陪同过百日的小朋友,竟然是一名可怜的弃婴。

据刘秀琴主任介绍,对于“三无人员”的救治,流浪乞讨人员、交通意外人员还不是最棘手的。最让广大医务工作者无奈、但也最心疼的便是弃婴。由于这部分孩子往往是由于身患重大疾病而被父母或亲人狠心抛弃的,因此一旦有人拨打120送往医院,医院第一个反应就是———赶快救治!毕竟,对于这些呱呱坠地的脆弱生命,救治稍有延误,就很有可能离我们远去。

采访当天,记者通过照片见到了那名先天严重唇腭裂的可怜孩子。据刘主任介绍,孩子刚送来的时候嘴豁的厉害,医生护士就一直管他叫小豁豁。后来,为了和他之前的几个弃婴姐姐哥哥“新星”、“新暖”、“新康”一样,便又把他的名字改称“新动”。护士长盛蕾介绍说,小新动挺乖巧,因为刚出生就遭到父母遗弃,没能体会到父爱和母爱,因而护士医生都对小新动多了一份关爱,无论哪个医生护士,走过小新动的婴儿床时都忍不住抱抱他,逗逗他,整个房间里总是散发着母爱的温暖。

不过,关心归关心,在救治小新动过程中产生的高昂医疗费用也很让医护人员感到头疼。据了解,小新动入院以来的一百天花费了五万多人民币,全是由人民医院进行垫付。而他之前的另一名弃婴小新奇,更是在入院治疗的107天内就花费了15万余元。“其实按照法律途径捡到弃婴之后应该先报案后被送到社会福利院,可是,由于送到医院里的弃婴往往是生命垂危的孩子。因此,来不及送到福利院,医院首先就要为孩子承担起医疗救护的责任。由于照顾这一类病人医疗成本较高,因此,几乎科室里每收治一名弃婴便会带来巨大负担。人力投入暂且不说,光是每年垫付的医药费就要高达二十余万元。”刘主任告诉记者。

爱心之后,是否应该得到回报?

治病救人、救死扶伤,这是我们每当想到医生这一职业时总会想起的词语,而这些词语也仿佛成了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一种使命和职责。可是,医院毕竟不是福利机构,当把沉重的“三无病人”救治压力压在医院头上时,是否会有些不公平呢?

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了济宁市民政局,采访到了社会事务科负责人高科长。高科长告诉记者,其实2008年,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济南市曾经出台过《济宁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病人医疗救治办法》。《办法》规定,对流浪乞讨病人医疗救治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民政、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发现城市流浪乞讨病人,或接到群众反映发现流浪乞讨病人的,应迅速通知卫生部门急救中心处置,及时施救;定点医院应对病人进行救治,办理交接、诊疗、入院等手续;定点医院接诊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当地救助管理站或救助管理机构界定病人身份;病人病情稳定出院后,属于救助范围的流浪乞讨病人在定点医院救治所需费用,由当地救助管理站或救助管理机构直接结算,不属于救助范围的流浪乞讨病人,所需救治费用由其本人家庭或监护人支付,本人家庭或监护人经调查核实确实无力支付的,由定点医院报同级民政部门审核结算医疗费用。

因此,如果医院对政策熟悉,在接收到流浪乞讨病人时,能及时联系救助站,通过程序,还是有机会能得到补助的。但是,如果医院在收治病人之后并没有与救助站进行及时对接,那么在相关费用的问题上就有些麻烦。此外,对于因交通意外造成的“三无病人”,也只能是符合条件的人群通过申请大病救助进行医疗费用的缴纳,但是对医院则没有直接补助。

随后,针对弃婴的救治费用问题,记者又采访了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该科负责人表示,2012年,济南市曾经出台的《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任何个人或单位发现弃婴,应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的监督管理。弃婴入住儿童福利机构前的体检、救治费用由当地政府解决。但是,具体申请流程,还有目前济南市的救助状况,无论是民政部门,还是卫生部门都对此事表示很棘手。此外,从目前现状上看,基本还是由医院垫付。

“三无病人”长效救治机制亟待政府建立

“近年来,我们医院每年都要收治上百例“三无病人”,并且每次收治病人后我们都尽全力进行了救治。虽然,在救治过程中医院垫付了大量资金,但是考虑到‘病人利益至上,良心诚信为本\’,我们还是义无返顾地挽救每一位‘三无病人\’的生命。不过,在不断加强自身责任感的同时,我们更加希望看到一种对‘三无病人\’长效救治机制能够尽快建立。而这种机制的建立则需要政府进行政策上的支持。”采访过程中,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

此外,济宁市卫生局医政科一位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三无病人”的救治问题是一个综合性问题,涉及卫生、民政、财政等方面。其欠费问题,不只在市区各大医院存在,乡镇医院也时有发生,多年来这部分费用一直是由各医院自行垫付。问题的解决肯定不是一朝一夕,只有靠政府力量,多个部门共同协商才能更好地解决。毕竟,完全靠医院解决“三无病人”救治不是长久之计。救死扶伤虽是医院的天职,但医院也不是福利院,抢救和治疗需要花费成本,医疗资源本来就紧张,社会、媒体和患者在这方面应当对医院给予理解和支持。政府方面应当出台更加细致可行的文件,敦促各部门协调联动,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

他山之石

杭州余杭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卫生强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区委〔2008〕78号)精神,“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绿色通道救助资金,逐年解决历年欠账和新发生的绿色通道病人救治欠费问题”。2010年、2011年区财政安排绿色通道救助经费60万元,解决医疗欠费问题。2012年,余杭卫生局将积极与财政沟通,逐年提高对绿色通道及“三无病人”医疗欠费的补助,并建议政府建立卫生、民政、公安、司法等各部门相互协助救治的运行机制,设立“紧急医疗救治基金”。同时医院应制定控制医疗欠费的各项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患者或单位逃、欠医疗费用等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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