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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严打烟花爆竹非法经营

济南日报 2012-12-08 11:32 大字

点击查看原图记者刘敦亚

2013年元旦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经营即将进入旺季。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济南市确定自2012年12月6日至2013年3月5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将对纸筒生产户、嘉祥县进士张鞭炮厂周边村庄进行重点检查。

纸筒制造户纳入统一管理

将对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以及零售网逐一检查,检查是否存有非法、不合格、过期及国家命令禁止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同时,检查其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检查治安防范是否齐全、有效。

对曾经发生过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村庄、人员逐一进行检查。同时,对重点人员要逐一见面,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详细了解其最新动向,及时管控,确保不漏管、不失控。

在限放区域规定的禁放时限内,有无批发经营企业以及零售网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有无单位及个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在主要交通干道、高速路口设立堵截卡点,通过对过往车辆、行人进行检查、盘查,堵截非法运输、销售的烟花爆竹。

嘉祥县的纸筒制造业户将纳入烟花爆竹原料生产企业统一管理,纸筒的生产户将要登记,纸筒的流向也要登记。纸筒制造业户逐一签订不将纸筒销售给非法业户的保证书。

举报投诉的市民有奖励

本次活动将在各县市区范围进行反复拉网式检查,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不留死角”,最大限度地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村庄、重点户、重点人,将有专门人员进行检查。发现违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合法企业一律暂扣许可证,对于非法单位将立案侦查,依法从严处理。

记者从市安监局了解到,市、县、乡三级政府均列出专项资金,用于购置车辆、探测仪等装备和提供办公、生活保障,以确保“打非”工作。市级财政拟列支60万元作为奖励基金,各县级政府都要设立不少于30万的奖励基金。据市安监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可进行监督举报,将根据举报的情况进行奖励,届时将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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