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免费登记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市婚姻登记机关推行婚姻免费登记。免费婚姻登记将免除婚姻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结婚证或离婚证工本费、证件复印费。
据悉。免费对象为在济南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含补办结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婚姻当事人,包括:1、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2、驻济部队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在济南市的现役军人;3、入伍前常住户口在济南市的待安置退伍军人;4、驻济监狱的服刑人员;5、出国前户口所在地在济宁的出国人员;6、在济宁工作或生活的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台居民;7、与以上人员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当事人。
另据了解,婚姻当事人持法律法规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场免除上述费用。婚姻登记机关实行婚姻免费登记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婚姻登记工作正常开展。
(记者山进通讯员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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