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时段部分路口禁止左转弯
点击查看原图■记者石晶通讯员刘存东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从本月10日起,济南市公安局将再次对城区部分道路车辆通行路线进行调整,包括对双向通行道路变为单行道、个别路口部分方向禁止左转弯等进行调整,进一步优化城区交通组织,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市民朋友要赶快熟记下此次行车线路调整的具体规定,以免走错路受到相应处罚。
2011年10月1日,济宁市公安局曾发布关于调整市区行车路线通告,对包括道路禁行、行车方向等具体项目在内的城区车辆通行路线禁行调整,调流之后,城区道路通行状况大有改善、通行效率明显提高。然而,随着城区多条道路整修完工、道路通行仍存在不合理等情况,相关部门再次调整市区部分道路行车路线。因此,这次行车路线调整是对上次调整的补充和完善。
济宁市交警大队交管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调整政策更具“人性化”。如,共青团路为城区一条南北向的主干道,共青团路与马驿桥街交叉口附近有运河城、人民公园等多座标志性建筑物,车流量较大,所以本次通告中规定每天7:30至9:00、17:00至19:00,在这两个时段内,共青团路与马驿桥街交叉口禁止机动车由东向南左转弯。调整之后,高峰时段机动车禁左,能提高主干道共青团路的通行效率,而非高峰时段机动车仍能实行由东向南左转弯,方便市民出行。
此次调整中,环城北路、秦庄路等某些双向通行道路将变为单行道,或许对道路周边市民出行造成部分影响。例如,市民驾车从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到市口腔医院,不能在秦庄路由东向西行驶,而可选择向北经洸河路或向南经红星中路绕行。这样,虽然对一些市民出行造成短暂影响,市民必须进行绕行,但能尽量减少或避免车辆拥堵状况发生,城区道路可形成一个良性大循环,有利于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10日起,本次调整市区部分道路行车通行路线将开始正式施行。交警部门将在相应道路附近设置标志牌,安装监控设备,加大对违法车辆的抓拍力度。如果市民驾车违规行驶,必须接受相应处罚。
驾车出行———
这些路口要注意
1.部分双向通行道路变为单行道
环城北路-秦庄路-海关路东起科苑路、西起环城西路以内的路段,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
仙营路-东红庙路东起琵琶山路、西起共青团路以内的路段,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
解放路东起建设路、西起运河路以内的路段,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
浣笔泉路南起太白楼路、北起吴泰闸路以内的路段,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
行署西巷南起红星路、北起环城北路以内的路段,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
2.部分方向禁止左转弯
火炬路与太白楼路交叉口加油站南口禁止机动车由北向东左转弯。琵琶山路与吴泰闸路交叉口西北角中石油公司南出口在7:30至9:00、17:00至19:00的时段禁止机动车由北向东左转弯。
建设路与金宇路交叉口北20米金宇市场出口禁止机动车由东向南左转弯。
共青团路与马驿桥街交叉口在7:30至9:00、17:00至19:00的时段禁止机动车由东向南左转弯。
古槐路与东西晁家街交叉口禁止机动车由东向南左转弯。
任城路与大油蒌巷交叉口上午7:00至8:30、16:30至18:00的时段禁止机动车由东向南、由西向北左转弯。
3、太白楼路与一天门街交叉口东、西方向禁止机动车掉头。
4、在施划摩托车专用道的道路上,所有摩托车一律在摩托车专用道内行驶。
5、建设路与健康路交叉口送站车辆一律由车站北门向南驶入站前停车场;驶出车辆向南经南文昌阁街,向东进入车站东路右转驶出。
6、实行道路交通管制时,车辆、行人必须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和管理。凡违反本通告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处罚。
本通告自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日起施行。
交警在城区路口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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