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医疗新政惠民生 医改攻坚促发展

济南日报 2012-11-09 11:56 大字

点击查看原图■本报记者刘传伏通讯员胡安国孟庆楠

近年来,济宁市卫生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牢把握实施新医改的重大历史发展机遇,坚持“求突破、争先进、上位次、创亮点”的工作思路,着眼于帮助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病方便”的工作目标,不断推进卫生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在全国率先推行了“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改革、“病历费用双公开”等制度措施,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群众的充分肯定。济宁市卫生工作多次在卫生部全国性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连续6年在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年度考核连续两年全省前三名。2012年,市卫生局被授予“全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并被推荐为“全国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

“百名医疗专家进千村”活动,让普通村民在家门口就能接受专家治疗

医疗新政密集出台

针对当前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因无力支付费用导致患病后得不到及时治疗的问题,从2011年9月起,济南市在全国第一个以市为单位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截至目前,全市纳入新农合、医保定点的262家医疗机构全部推行了“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累计受益人群64万余人,各级医疗机构先行垫付资金16.74亿元,未出现1例恶意逃费的患者。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工作简报》专题刊发济南市这一经验做法;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高层次主流媒体多次进行报道。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马平昌书记专门作客新华网介绍此项工作;市政府专门将此项工作列入今年政府为民办的实事之一。

针对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不方便”的问题,在市委马平昌书记倡导下,济南市于2012年9月正式启动开展了“万名保健医生进农户”活动,从市、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派医务人员深入全市所有行政村,每2人组成1个小组对口联系1个行政村,每月不少于3天时间,进村入户开展坐诊、义诊、培训、查体、健康教育等工作,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与至少10户病员家庭建立“一对一”的长期帮扶关系。

针对当前基层群众“看病不方便、不放心”的问题,在梅永红市长的亲自点题、亲自命名下,2012年4月,全系统启动实施了“百名医疗专家进千村”活动,市政府专门将其列入政府为民办的实事并出台了《实施方案》。活动中,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选派的100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每月不少于5天时间到全市100个乡镇、1000个村开展走上门、面对面的医疗服务。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市财政专门列支资金210万元,依据各县市区每月一次的综合考核赋分结果,向选派专家发放生活补助和食宿交通补贴,同时为1000个村卫生室各购置了1台身高体重测量仪、1台视力灯表和1个出诊箱。截止到今年10月份,派出医疗人员累计接诊患者10万余人次、培训医务人员1.8万人次,义诊、健康教育群众4.8万余人次。

针对当前群众反映较多的“感觉看病不透明、花钱不明白”的问题,2012年4月,济南市在全国率先推行实施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病历公开、费用公开”双公开,患者住院期间,医院每天主动向患者提供其上日采取的治疗措施及用药、费用情况,患者出院时即可免费拿到自己的住院病历资料,真正让患者“看明白病、花明白钱”,有效保障了患者的知情权益,同时促进了医院形象改善。目前,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已全部实施。8月16日,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专门对此进行了报道。

针对当前农村妇女的健康需求实际,济南市在不属于省试点地区情况下,从2011年起,市政府确定利用2至3年时间,为全市所有35至59岁的农村户籍妇女免费开展“两癌”检查,并列入当年政府为民办的实事。截止2012年9月底,全市共完成筛查53.92万人,实现了确诊患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专门将“两癌”治疗费用列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补偿比例达到70%,贫困患者新农合报销后医疗保健机构再减免50%,大大提升了济南市农村妇女的整体健康水平。

针对当前社会逐步进入老龄化的实际,济南市推行实施了百岁以上老人免费住院治疗举措,具有济宁市城乡户籍、当年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且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在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的住院报销比例为100%。

针对当前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不能完全适应群众健康需求的实际,济南市在全国较早出台了县级以上医院帮扶式托管乡镇卫生院具体指导意见,每个县市区确定1家县级医院从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方面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进行全方位的帮扶式托管,同时鼓励支持市直大医院直接对乡镇卫生院进行帮扶。目前,全市已有11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与13家乡镇卫生院建立了帮扶式托管关系。

针对当前群众维权意识不断提高的实际,济南市不断深化实施在全国首创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经验做法,迄今调解成功率已超过90%,全市80%以上的医患纠纷均通过第三方调处得到了妥善公正解决,医患之间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在此基础上,今年,联合公安部门创新开展了“零发案医院”创建活动,此项活动自2012年4月份启动以来,通过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安全意识、严厉打击医闹等综合措施,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未出现1起由医患纠纷引发的严重医闹事件,医院“两抢一盗”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29.3%。

针对原有的医疗卫生资源“信息孤岛”现象,我们与中国电信合作,投资2000余万元,按照“企业参与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思路,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化项目”,初步建成运行了融合新农合管理、卫生综合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先看病后付费”诚信管理等内容在内的市县乡村四级卫生信息大平台;市级数据中心已与部分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进行了接口并联,实时监测其服务数量、药占比、费用控制等指标,2012年年底前与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完成对接,信息资源整合初见成效,为实现卫生事业的科学规范管理提供了有效手段和有力支撑。

医改攻坚扎实推进

实施深化医改三年来,在努力创造亮点工作的同时,济宁卫生系统举全系统之力,主动跟进中央和省里的各项医改决策部署,各项重点卫生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圆满实现了阶段性预期目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快速推进。三年来,全市新农合参合率由97.08%提高到99.42%,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12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3.07%。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实现限额内全额补偿。深入开展了新农合精细化管理活动,省市县乡村五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网络即时结报,群众就医转诊更加方便快捷。

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

完成。目前,全市所有政

府办基层医疗机构、部分非政府办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2966个省规范化村卫生室全部推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群众就医药品费用明显减少,医务人员不合理用药习惯逐步改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综合改革任务顺利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占到总人数的90%,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达到90%以上。“双考核、双挂钩”分层次考核体系基本建立。据统计,改革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平均月工资达到2200元,分别增加300至1000元。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三年来,中央共投资建设县级医院8个、乡镇卫生院26个、省规范化村卫生室2966个,目前,所有项目已基本完工。对全市439名住院医师、15083名乡村医生进行了规范化培训。大力实施“卫生强基工程”,开展对口支援和帮扶式托管,统筹推进城乡和区域卫生发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稳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投入从2009年的人均15元提高到25元。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部以免费或补助的方式向全民提供。全市初婚免费婚检率达到99.1%,在全省领先。

公立医院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济南市的邹城市、汶上县被列入国家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目前,两个县(市)正在论证制定实施方案。同时,我们不等不靠,超前运作,努力取得公立医院改革主动权。一是加强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每月调度各县市区及市直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销售情况,逐步提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比例。目前,全市二级、三级综合医院配备基本药物品种数占基本药物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重分别达到38.9%、20.2%。二是大力实施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十项惠民便民利民措施,把惠民便民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三是优化配置区域卫生资源。2011年,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纳入新一轮医院等级评审核心指标体系,实行“一票否决”。目前,全市已有10个县市区以政府名义出台了本地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中医药事业发展加速。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实施中医药特色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市财政对中医药的补偿力度空前加大。从今年起,市政府每年设立振兴中医发展资金2000万元;财政全额负担公立中医院内符合国家规定的职工基本工资和离退休人员费用;3年内对医院绩效工资的财政差额补助比例达到60%以上。市中医院新院纳入“十二五”重点民生建设工程并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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