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助危房改造 重拾生活勇气
点击查看原图■本报记者山进
在泗水县泗张镇宋家沟村,有这样一对父子。儿子身患疾病,躯体和肢体不能弯曲,吃饭、睡觉都是一个姿势。父亲年近80岁,仍然背朝黄土面朝天辛勤耕作。在全家濒临生活崩溃边缘的时候,济南市的危房改造惠民工程让父子俩重拾生活的希望和勇气。
20岁时一场大病家庭的命运发生改变
邵泽曾小时候,也像其他的同龄人一样,拥有幸福和美满的家庭。20岁的一场大病,彻底改变了这个家庭的命运。从此,这个家庭为了给邵泽曾治病,踏上了漫长的问疾求药之路。家里积蓄花光了,亲戚朋友借遍了。但是邵泽曾的病情仍然没有好转,而是持续加重。邵泽曾的父母看着每天因受疾病折磨的儿子,不知多少次以泪洗面。
当同龄人沉浸在幸福和生活的春天里。邵泽曾的家庭却似彤云密布。为治病、为钱、为生活。整个家庭显得没有生机和活力,一天到晚,都是父母的唉声叹气。
2005年,不堪生活之苦的邵泽曾的母亲撒手人寰。临终之际,都不能瞑目。家里没有母亲,生活变得更是一团糟。年迈的父亲,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佝偻的身体,斑白的头发,还有麻木的眼神。邵泽曾心里失去了对生活的勇气。虽然,有三个姐姐经常给予帮衬,但是,在泗水山区的贫困生活,让每个家庭都难以承受这样的苦难。
家里的脊梁塌了。邵泽曾对今后的生活失去了信心。他的心里无比痛苦,家庭陷入这样困顿的境况,都是因为自己的疾病造成的。不如一死了之,对年迈的父亲和生活并不富裕的姐姐也是一种解脱。但是,每当看到转身出门的父亲。他的心里又有不忍。他感觉这样做对父亲不公平。为了给他治病,父亲年近80岁,仍然没日没夜的操心,如果他不在了,那么父亲唯一的希望,定会像风中的残烛一样,经不起一阵风吹。每当想到这些,邵泽曾都会擦去苦涩的泪水,断绝轻生的念头。
受惠危房改造政策重拾生活信心勇气
慢慢从生活的阴影走出来的邵泽曾,下定决心,学起做家务活。让父亲回来有口热饭吃。由于脊椎的压迫,邵泽曾的身体十分僵硬,肢体不能弯曲。对于学习做饭的每一个动作都非常困难。在长时间的摸索和学习中,邵泽曾找到了窍门。期间,不知多少次切破自己的手。现在,邵泽曾把灶台和案板都垫上一定的高度。就连洗衣池也让邻居帮助改高了。一些简单的家务活都能应付自如。
破败不堪的房子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外边下大雨,屋里下小雨,而且墙壁和地面一年四季处在潮湿中。由于住的房子小,空间狭窄,屋里除了父子俩的床头抵床尾外两张床,再也放不下其他的家具。
今年4月份,一个好消息降临到这个苦难的家庭。他家被政府纳入危房改造惠民工程之中了。听到这个消息,父子俩激动地相拥而泣。简直像做梦一样。一座宽敞明亮的房子,就在眼前呈现,从此,不再担心下雨天的屋里漏雨,寒冬里漏风。
房子从提出申请,到村里村民评议和村里公示,上报和批准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不长,一座60平米的房子在邵泽曾院子里拔地而起。在建房期间,父子俩每天看着变高的墙面,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笑容一扫以往的阴郁。家里的天也变得更蓝了。
6月30日,邵泽曾搬入了宽敞明亮的新房,激动地一夜未眠。现在,每天看着新房,父子俩心里说不出的欣喜:“多亏了政府,没有政府这个家也许就完了。”
像邵泽曾一样,今年受益的共有197户低保困难家庭。同时,他也是第一批享受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长效机制的受益者。为了解决农村贫困家庭住房难。泗水县把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2007年至2011年连续五年列入县政府为民所办实事,累计投入资金2409万元,完成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1080户,新建住房3104间,面积5.5万平方米。
今年是该县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长效机制的第一年,共确定197户危房改造对象,其中低保户168户(包括残疾人20户),孤儿1户,优抚对象9户,其他户19户,新建住房580间,面积10580平方米。目前房屋主体已全部完工,入住139户,预计10月底全部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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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救助
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工作开始于2007年,连续5年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好十件实事之一。5年来,累计投入资金3.5亿元,其中市、县级政府财政投入资金2.1亿元,完成16107户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任务,较好地改善了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条件,提高了农村居民的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完善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促进了社会稳定,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好评,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2010年,在市人大专项工作评议中,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获得了全票满意,受到了高度赞誉。同年,又被国家民政部授予“社会救助工作探索创新奖”。2011年底,济南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了“即时申请、即时受理、即时施救”的“三即时”工作制度,实现了农村住房救助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政策依据:《关于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济政办字〔2011〕1号)。(二)救助原则: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政府资助,自筹互助;严格管理,厉行节约。(三)救助范围:实施危房改造救助的范围指居住危房及无房居住且自身无力建房的低保对象、贫困优抚对象、贫困残疾人、分散供养孤儿和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或严重受损形成危房的灾民户等农村贫困家庭。实施改造的危房指家庭正在居住且住房结构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房屋。不包括家庭配房、厨房、仓库等其他附属设施。(四)救助标准:1.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统一为新建住房。参照当地群众住房建设的一般标准,房屋为砖混结构平房,每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一般为50平方米左右。2.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资助标准:实施危房改造的贫困家庭,每户资助2万元。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别承担,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五)申请审批程序:1.农村贫困家庭住房出现危房时,由户主向所在村委会提出危房改造救助书面申请。2.村委会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危房改造救助申请进行专题评议,并初步确定救助对象。初步确定的救助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由村委会组织申请人填写《济宁市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并签署意见,报乡镇(街道)审核。3.乡镇(街道)民政、建设等部门组织入户调查审核和危房认定,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救助档案。符合救助条件的,乡镇(街道)签署意见,报县级民政、财政部门审批,属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报县级残联备案。4.县级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对乡镇(街道)入户调查审核情况联合组织抽查,确定危房改造救助对象,建立危房改造救助档案,报市民政部门备案。备案工作完成后,县级民政、财政部门即向申请人核发由县(市、区)统一印制的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通知书。5.根据危房改造通知书,乡镇(街道)和村委会与资助户签定由乡镇(街道)统一印制的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协议书,确定建设任务和工期,明确工作要求和职责。协议书一式四份,县级民政和财政部门、乡镇(街道)、资助户各存档一份。6.县级财政、民政部门凭危房改造协议书,及时拨付市、县级财政应承担的资助资金,确保危房改造工程在规定工期内完工。(六)考核验收管理: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程完工后,县级民政、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残联等部门联合组织考核验收,形成书面考核验收报告,报市民政、财政部门。市民政、财政等部门联合组织抽查验收,并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考核验收合格的,颁发统一制做的“安居工程”标志牌,镶嵌在新建住房门侧显著位置。考核验收不合格的,责成限期整改,确保全面完成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任务。
他们住上了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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