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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集中统管刻不容缓

济南日报 2012-07-06 13:46 大字

点击查看原图2210000本报为您“捎话”部门官员

为百姓办事,替政府分忧,即日起,每周一至周五,本报记者将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与各部门“零”距离接触。

您有什么话要讲,或者您有什么建议要提,您可以拨打热线2231555或2210000,让记者帮您捎话。

■记者盖鸣霆

“倾听百姓心声,接受群众监督”。7月5日上午,济宁市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林晋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客“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国有资产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展开详细阐述。在节目的直播过程中,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济宁供水集团总公司、济宁市公共汽车公司、济宁华润燃气公司、济宁市东郊热电厂等市管企业也同步收听了节目,并答复市民的提问。

市属企业国资统一监管要科学统筹

节目中,林晋首先介绍了市属企业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重要性。林晋说,实施市属企业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涉及范围广,工作艰巨、任务繁重,必须采取科学措施统筹推进。目前,市政府正在研究制定《济宁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意见》,市国资委将对照《意见》的要求,加快推进相关工作。按照《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对所有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统一执行国资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在政策法规层面实现全覆盖。

根据《条例》要求,市国资委将建立统一的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扎实做好产权登记、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统计、资产评估监管、综合评价等工作。同时,市国资委将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落实。

市管企业领导考核不称职的要免职

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科长马新华告诉记者,对于济南市接受国资委监管的16家市属企业,企业负责人每年都要接受市国资委的年度综合考核。今年,市国资委党委专门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以及市委有关考核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

新的实施意见不仅使得考核内容相比以往更加系统全面,考核计分方法更加客观科学,充分体现了以业绩论英雄的考核导向,同时考核步骤更加严谨。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领导人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另外规定了相关否决事项,对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一般”的领导班子,指出不足,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并进行适当调整;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领导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考核结果为“较差”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领导人员,不再继续聘任或免职。

国企改制必须保全债权落实债务

针对国企改制方面的问题,市国资委企业规划发展与改革改组科科长卢朝阳表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企业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改制的目的及必要性,改制后企业的资产、业务、股权设置和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改制的具体形式;改制后形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债权、债务落实情况;职工安置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和产权交易市场的选择。改制方案必须明确保全金融债权,依法落实金融债务,并征得金融机构债权人的同意。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外有权审批改制方案的部门及其授权单位)应认真审查,严格防止企业利用改制逃避金融债务,对未依法保全金融债权、落实金融债务的改制方案不予批准。

此外,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应当向广大职工群众讲清楚国家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改制的规定,讲清楚改制的必要性、紧迫性以及企业的发展思路。在改制方案制订过程中要充分听取职工群众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争取广大职工群众对改制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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