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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低保家庭大学生可获更多救助

济南日报 2012-07-26 13:29 大字

■记者盖鸣霆

2210000本报为您“捎话”部门官员

为百姓办事,替政府分忧,即日起,每周一至周五,本报记者将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与各部门“零”距离接触。

您有什么话要讲,或者您有什么建议要提,您可以拨打热线2231555或2210000,让记者帮您捎话。

7月25日上午,济宁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建设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政风行风热线,并就社会救助、优抚、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方面的问题与听众展开交流。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今年济南市在对大学新生救助方面有诸多新的举措,充分保障低保家庭大学生享有更多救助。

据了解,从2010年开始,济南市便对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实施教育救助。两年来,共救助低保家庭大学本科新生721名,发放救助资金288.4万元。今年,为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政策,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通知》,确定进一步扩大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对象的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和救助时效。

据悉,新的救助范围由原来的城乡低保家庭中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扩展到全日制专科(含高职)教育大学新生。对不是低保家庭的贫困大学生,可向市县慈善总会申请救助。另一方面,从救助标准上,凡是符合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本科新生入学救助规定条件的,每人一次性救助金由不低于4000元提高到不低于5000元。符合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专科(含高职)新生入学救助规定条件的,每人一次性救助金不低于300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从福彩公益金中列支。此外,增强了救助时效。符合救助条件的高考新生由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也可直接到县(市、区)民政局申请办理;救助资金由9月1日前发放提前到8月25日前发放,确保每一名受助学生入学前领到救助金。对因领取高校录取通知书较晚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救助的大学新生,县(市、区)民政局应尽快给予补办。

所有符合救助条件的高考新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也可直接到县(市、区)民政局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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