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向市民解疑房屋拆迁问题

济南日报 2012-04-10 15:01 大字

点击查看原图开栏的话

本报今起为您“捎话”部门官员

为百姓办事,替政府分忧,即日起,每周一至周五,本报记者将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与各部门“零”距离。

政风行风热线由市纪委、市政府纠风办、市文明办、市广播电视台、济宁晚报联合主办,将采取“访、谈、听、看、察”等多种方式,以促进部门和行业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和行业服务水平为重点,以解决群众利益为目标,在党委政府和市民之间架起理解与沟通的桥梁,畅通社情民意。

您有什么话要讲,或者您有什么建议要提,您可以拨打热线2231555或2210000,让记者帮您捎话。

■记者王仰浩张昭晖

4月9日,在“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内,记者见到了济宁市拆迁中心书记张彦辉及该拆迁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他们就国有土地房屋拆迁与补偿等方面的问题与市民进行了在线交流,其中具体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一些地方的拆迁状况成为市民关心的热点。

早晨7时30分,直播刚开始不久,市民张先生就打来热线电话,他家的房子是“房改房”,所在的小区有几个单元有房产证、有几个单元没有。他想咨询如果房子拆迁,有无房产证在拆迁补偿方面有没有区别。市拆迁中心动迁三科科长赵峰在直播中说,在拆迁过程中,首先要考虑产权的来源是否合法,如果合法,将针对产权人进行补偿。“张先生的房子是房改房,也有新办的房产证,如果当初房改的费用和去房管局办理的手续齐全,将可以按照正常标准进行补偿。”

在直播中,不少市民咨询了有关城区一些地方的拆迁问题,市拆迁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这几个地方并不是由他们负责。据张彦辉介绍,市拆迁中心承担市人民政府负责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14县市区负责本辖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区级(县级)和区属(县属)单位投资建设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市拆迁中心与14县市区房屋拆迁办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也没有对县级拆迁办的监督、指导职能。“全民健身广场东片区拆迁的怎么样了?”有市民咨询。据赵峰科长介绍,该片区绝大部分住户已搬迁完毕,目前签订协议290余户,尚余9户未搬迁,主要原因是被拆迁户要求条件过高,“目前中心正积极协调房产所涉及单位及住户,积极做工作,争取早日完成该片区拆迁工作。”

节目进行了半个小时后,听众拨打电话的热情也越发高涨。到上午8点,场外咨询的市民已经开始“排队等候”了,看到这种情形,此时坐在导播室的济宁市拆迁中心人秘科科长董磊开始就听众关心的问题为他们一一解答。

一位家住长虹小区的听众在电话中称,她之前在长虹小区购买了一间二手门面房,购房时办理了房产证过户手续,但没办理土地证过户的相关手续,在这种情况下,这间门面房如果拆迁,在补偿时是否受到影响。对于这个问题,董磊表示房屋遇到拆迁,在补偿时肯定会受到影响。董磊建议这位听众尽快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损。

在节目结束后,记者就市民关心的拆迁补偿标准问题进一步咨询了济宁市拆迁中心工作人员,市拆迁中心动迁二科科长耿新军向记者做出了详细地解释和说明。耿新军告诉记者,拆迁补偿标准都是由第三方进行评估,一般情况居民可选择符合国家规定注册、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对估算相关的补偿金额。

对于补偿依据的标准,耿新军对记者说,一般情况下,评估公司会结合拆迁房屋所处的地段、房屋建筑结构以及房屋的建筑时间和使用年限等3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计算出每平米的补偿金额。“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价格补偿和房屋补偿两种,一般情况下可以由居民自己进行选择,如果在拆迁房屋旧址建设诸如广场、公共绿地之类的公益设施,在这种情况下,居民只能选择价格补偿。”

据耿新军介绍,济南市对房屋补偿实施了一项不成文的规定,居民可以在原有住房面积基础上按照1:1.3的比例享受房屋补偿。对于这条规定,耿新军表示新建成的房屋由于格局、户型等原因,相比于老式建筑,同等建筑面积的住房要承担更多的公共部分,所以可以获得比原有住房面积多30%的房屋补偿。

市区一拆迁现场

新闻推荐

热烈庆祝中国银行济宁分行财富管理中心隆重开业!

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提升客户服务质量济宁中行2012年一季度新增中小企业贷款3.17亿元为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国银行济宁分行成立中...

济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济南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