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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患者看病可分期付款

济南日报 2012-04-12 14:59 大字

本报为您“捎话”部门官员

为百姓办事,替政府分忧,即日起,每周一至周五,本报记者将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与各部门“零”距离。

您有什么话要讲,或者您有什么建议要提,您可以拨打热线2231555或2210000,让记者帮您捎话。

■记者张昭晖王仰浩

4月11日上午,济宁市卫生局官员来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就市民普遍关心的治病就医问题与市民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并回答了市民在看病就医方面的疑问。本报记者也将一些读者反映的问题“捎话”给卫生局官员,他们也为读者进行了一一解答。

今年2月14日,济南市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深化推进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工作会议。会议要求,从今年2月15日起,全市所有医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在全部科室、对全部符合条件的患者实施“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推广“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也成为2012年政府十件实事之一。据了解,截至今年4月5日,全市262家医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面实施这一模式,累计受益人群31.6万余人。

“150元起付线”是咋回事?

早晨7点50分,嘉祥县疃里镇的张先生打来电话称,前一段时间,他的妻子手上起了一个疙瘩,在疃里镇医院门诊动了一个小手术,想咨询一下看病报销的问题。嘉祥县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副主任李明进行了现场解答。“在门诊看病是按30%的比例进行报销,封顶费用是60元;如果是住院的话,报销比例是80%,封顶金额是8万元。”对于张先生提到的报销中存在“150元起付线”疑问,李明进一步解释说,“150元起付线是指住院费治疗产生的费用超过150元的部分,这些费用里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的,按照80%的比例进行报销。”

两项治疗缘何按较低比例报销?

“我去医院看病的路上不小心把腿摔断了,到医院看病时,医院却按照意外事故给我报销医疗费用,这样一算,我要少报销不少钱呢。”兖州的周先生拨打电话反映了这一困扰他的问题。周先生在电话中说,他之前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最近感到病情有加重的趋势,他在去医院的途中不慎摔伤,医院对他进行诊断治疗后,将意外摔伤骨折和心血管病这两项治疗的费用全部按照意外摔伤骨折进行报销,但两项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并不相同,前者是36%,后者为60%,周先生希望卫生局有关领导能帮他解决这个问题。

随后,市卫生局农村卫生管理科科长孔凡生对周先生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据孔凡生介绍,像周先生这样一次入院治疗多项疾病的患者,医院方面一般按照主导疾病报销病人的入院治疗费用。对此,建议周先生带着之前到医院治疗心脑血管病的病例,到兖州市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进行确认,如果导致周先生入院治疗的主要原因不是骨折,那么医院方面将按照60%的报销比例报销周先生的治疗费用。

困难患者看病可分期付款

在走进直播间前,有读者向本报咨询像白血病这类需要高昂医疗费用的疾病,很多农村家庭难以支付,是否也可以享受“先看病,后付费”的服务政策。记者对此专门咨询了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焦华。

据焦局长介绍,截至今年4月5日,全市262家医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面实施“先看病,后付费”这一服务模式,因家庭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的患者,可到所在村(居)委会开具证明,并经镇(街)民政部门认可后,与医院签订延期或分期还款合同,“对到期仍还不起的特困患者,医院根据情况给予减免。”

农村产妇外地分娩也能领补助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外出打工,农村孕产妇现在享有住院分娩补助。如果是济宁户籍却在外地生孩子,这样的农村产妇是否也能领取到补助呢?

市卫生局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科科长胡继民告诉记者,对每位农村产妇实施住院分娩补助(500元),是国家实施的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济宁户籍凡领取补助的一般在乡镇以上定点机构住院分娩即可;在外地住院分娩者,可以携带户口本、准生证、住院及费用手续等经村委会证明后到所在乡镇卫生院办理住院分娩补助领取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可电话咨询户口所在地卫生院或县妇幼保健院。

正在医院挂号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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