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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占路收费”背后利益链交警委托街办、派出所代管路边停车场,收转包费转包费上交国库后,剩余费用如何处理无公开资料

济南时报 2012-02-02 15:49 大字

在经十一路千佛山医院南门附近,机动车停在了自行车道上。

记者刘天麟 摄

济南的路边临时停车场存在着多头管理的情形,这背后的利益链条是怎样的呢?其管理者、经营者、收费人员之间如何分成?收来的停车费流向何方了?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停车发票来自何方?

100元停车发票,购买只需2元

1月29日上午,记者致电市中区地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介绍,适用于停车场的定额发票有两种:一种是带奖区的通用类发票,票面价值是2元,每本发票工本费8元,一本50张,俗称“大两块”;另一种是不带奖区的发票,票面价值也是2元,每本工本费2元,一本50张,俗称“小两块”。根据相关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小型微利企业能享受免工本费的优惠。

地税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济南的正规停车发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小额通用定额发票”均是从地税大厅买的,有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相符的正规停车场可以买,同时交警部门有委托代征,“交警也是从我们这儿买的。”

她表示,交警部门的停车发票由历下区地税部门统一发售。1月31日上午,记者致电历下区地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介绍,交警部门的购买价格与普通经营业主一样,“小两块”同样是2元一本,“由交警部门先垫征了。”

停车发票如何流通?

承包人按发票面值约30%购买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正规停车场除了购买发票的费用,还要负担场地费用、半年期或一年期的审核费用以及维护停车设施的费用,“对于占路停车收费人员来说,这些费用统统没有,最大的开销就是购买发票。”

通过近段时间的走访调查记者发现,绝大多数声称由街道办或派出所管理的看车人以1.5元至1.6元的价格购买发票。

千佛山附近一家停车场工作人员透露,他们的发票是从交警部门按照面值的30%买的。也就是说,票面价值两元的发票只需6毛钱就能买到,除了交给交警部门的30%,剩下的都是自己的。

记者采访了济南交管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求证。“和他们说的差不多。”这位交管人员说。

记者调查发现,绝大多数看车人会把钱和发票分开放,除非车主主动索取,决不主动给发票,能省就省,而半数以上的车主是不索要发票的。因此无论是以哪种价格、方式购买发票,手头都可能出现不少剩余发票。剩余的发票去哪儿了,是否在行业内部再次交易?不索要发票但收上来的钱又有多少?围绕发票问题迷雾重重。

收的停车费交给谁了?

街办?派出所?看车人说法不一

停车费收上去交给谁了?本报记者从道路停车场得到的答案五花八门,有说交给街道办的,有的说会交给派出所,有的说交给“交管大队”,有的号称分局直接管理,还有不少避而不言,笼统地说是上交政府的。

此前接受采访时,济南市物价部门负责人曾表示,因为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在道路上停车收取的费用将全部上交国库。此外,经营者利用道路停车泊位收取的停车服务收费资金应按一定比例上交财政。

究竟这笔钱数额多少,又会流向何方?市区商业街,1个停车位单日停5小时,收入在10元左右。济南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人曾介绍,2010年前后济南市区范围内路内临时停车泊位10863个。

据悉,由于无法确定有多少停车泊位是占路收费的,所以无法得出具体收益。

在和看车人的沟通中记者了解到,街道办和派出所是停车费主要流向所在。记者向一名居委会主任了解情况,她表示,街道办收取停车管理费确实能带来创收,但由于其所在辖区没有繁华商业区,无法开设沿路停车场,对创收款项不知情,“听说我们辖区里派出所承包给个人的停车场,里面有不到80个车位,承包人每年要交给派出所10万元停车费。”

■部门回应【交警说法】

划线收费是为了规范停车

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主干道两旁是不允许停放机动车的。但随着济南机动车保有量的大量增加,大批车没地方停,只能在马路两边规划路边停车场。

划了车位后,有些在附近上班的车主,一整天都会把车停在路上,反而使道路更加拥堵。收停车费不是为了收费而收费,其目的一是临时缓解车位紧张,二是让车主尽快离开,方便其他车主办事。

针对部分街道和派出所管理的路边停车场停车费流向问题,交警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部分路边临时停车场确实是由辖区的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在管理,辖区街道办事处只是代管,他们的发票都是从交警大队领取,并交纳一定比例的钱,“他们收费也是按照物价局的规定,不会多收钱,都上交国库了。”

“为什么不由交警部门直接管理,而交由他们管理呢?”记者问。“有些街道办事处辖区的道路太繁华,工作量比较大,交警光疏导交通都忙不过来,加上路边一些店面乱停车等问题,辖区的办事处管理起来会更有效。派出所主要是负责晚上路边临时停车场的管理,这属于治安管理的方面。”这位工作人员说。

2月1日上午记者到济南市交警支队联系停车管理办公室采访。当记者问及路边停车场的问题时,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路边停车的问题还不是很规范,最近济南市对停车要有一个统一的规划,有些问题目前不方便说,采访的话可以留下问题等向领导请示后书面答复。”“目前路边停车场都是交警管吗?”记者问。“也不只是交警,停车这块涉及很多部门,现在没法说。”这位工作人员说。

【财政部门】

交警向国库上交“转让费”

济南市的占道收费到底有多少进了国库?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称:占道收费的政策由济南市交警部门来执行,但交警没这么多人员收费,就委托区里、街办收费,“转包出去了”。

“比如这条街该收100万元,20万元就转给街道了,多收的,街道上可能发工资、发奖金,你没看到现在小街小巷都划上线收费了。街道上收的这一块,可能还会返回交警一部分,要是一点费用没有,他(交警部门)肯定不干。”

他表示,交警部门上交国库的是转让费,当作非税收入交给市财政局非税局。财政收转让费,其实占收费总收入的比例并不大,比如交警一年停车收入1000万元,交给财政200万元。

【安保服务中心】

收费员提成由各区大队定

直接归交警管理的不少路边停车场所提供的发票上,都盖有“济南市安保服务中心”的发票专用章,这是个什么部门?具体负责什么业务呢?2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二环东路燕山立交桥附近的这家单位。

济南市安保服务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我们的上级部门是交警支队,我们只负责出票,路边停车场哪些归我们这里管,哪些归别的部门管,都是各个区的交警大队自己划定。划归济南市安保服务中心的,都由各区的交警大队从我们这里拿发票,然后给收费员。”

“拿发票交钱吗?收费员的工资由谁发?”记者问。

“拿发票肯定要交钱,我们的票都有税。收费员的工资都由各个区大队自己管理,给收费员提多少,各个区都不一样,同一个区的不同路段也不一样,这些都由各个区的大队和收费员协商好的。”这位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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