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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停车收费:谁是正规军?谁是杂牌军?――― 济南马路停车收费乱象调查

济南时报 2012-02-02 15:54 大字

在齐鲁儿童医院门前的非机动车道上,一女子向机动车主收取停车费。记者郭尧 摄

4―8版 策划/统筹:魏巍 袁家照采写:本报记者 朱文明 张丹丹 潘庆照 王宝泓柴颖颖 刘有杰 印朋 实习生 王志镇

您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前几天还能把车停在路边,今天再停车时,走来一个拿着小黄旗儿的,手拿一沓发票,跟你伸手要停车费?当你质疑为何收费时,他们振振有词:俺就是小老百姓,你为难俺干么?是派出所、街道让收的!

济南车辆越来越多,但停车设施严重滞后,许多车主只能把车停在路边,为了便于管理,交管部门划出一些“马路停车场”。1月10日起,本报派出6路记者,就“圈路收费”这一问题调查了济南40多个马路停车场,发现收费主体、数额比较混乱,存在多头管理等现象。而且,对于收费后钱的去向,多数收费人员说不清楚。

【交警管理型】

花园路西段停车场―――

“每人一个月要卖出2000元的票”

1月12日16:50左右,记者来到花园路与山大路交界处东侧的停车场,路南侧约100个车位,有5名身着“交警协管”外套的管理员收费,他们都有“济南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制”的工作证。

“我们都归历城区交警大队管,这一伙收费的有35个,在历城区多条道路上收。”一名收费员说。

“你们每个月工资多少?”记者问。“我们每人每月要卖2000元的发票,一张发票提5毛钱,交上2000元后,每个月往存折上打500元,看的车多提的就多,算起来一个月能拿1000元左右。”他说。

【记者求证】

2月1日下午,记者和历城交警大队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他说,在花园路西段收停车费的人员,有工作证并且穿着制服的,是他们的人。“一张发票提5毛钱,每月要卖2000元的票这种说法不属实。他们收上来的钱都要上交国库,我们给他们统一发工资。”

经十路齐鲁儿童医院门前停车场―――

每人可拿900元工资,多收多得

1月12日8:30左右,记者来到经十路齐鲁儿童医院门前,济微路路口东400米处,人行道南侧停车位基本停满,4名收费人员紧盯前方,一旦有车离开,立即跑去看挡风玻璃上的纸条,超过1小时就要求车主加钱。

“你们在这收费有证吗?”记者问。“我们是给交警部门收的。”一名女收费员掏出证件,上面写有“停车管理人员证、济南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制”。“每月能收多少钱?”记者问。

她介绍,交警部门每月给他们发票,完成任务的个人发900元工资。齐鲁儿童医院门口有4个点,每个点两人轮换值班,一个月换一次地方。“我们这里4个收费点,和岔路街国税局门前、经五纬八路口6个地方,半年转一圈,平均下来一个月也就1000多块钱。”

【记者求证】

槐荫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在槐荫由交警部门划定的路边停车场并不多,只有齐鲁儿童医院、省立医院、华联等几个路边停车场,其他的路边停车场都是免费的。

【街道办管理型】

佛山苑内停车场―――

按25%的比例,买了4万元的发票

1月12日,记者看到,在佛山苑一区12号楼门前,已被划为停车位,有十几辆私家车停放在路南,道路仅容一车勉强通过。

从佛山街至佛山苑小区内,共有20余个停车位。“在居民楼前停车也收费?”面对记者的询问,收费员称收费是合法的。“停车位归千佛山街道办事处和历下交警管理。发票也是办事处给的。”

她告诉记者,已在这里收费1年左右,“我就是个干活的,街道办和历下交警雇的我。”当记者询问她收费有没有提成时,这名女子称她只有1000多元的固定工资。

女子给记者开具了一张停车收费发票,每张2元,上面写着“山东省济南市停车洗车专用定额发票”,收款单位的公章是“济南市历下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收费专用章”。

【记者求证】

2月1日13:00,记者致电佛山苑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说,这个停车场是历下交警批准的,是10多年前“停车服务进社区”时设立的,允许收费,而且有收费公示牌。“我们的发票也是从历下交警大队买的,当时一下买了4万块钱的,按照25%的比例,发票面值16万元,到现在还没用完。”他说,收费更多的是来规范停车,如果不收费,车很快就把路停满了。

山大路两侧停车场―――

月交三五千承包费,能赚一两千块钱

1月11日16:00左右,本报采访车从山大路由北向南行驶,刚驶过山大南路路口,路西侧有一名男子不停挥动手里的小黄旗,示意采访车停进他身后的停车位。

车停稳后,他立即跟上来要钱,“我们是山大路办事处批准的,有正规发票。”记者看到,男子提供的发票上盖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商业街停车场”的章。

沿山大路向南行驶至宏图三胞门前,每隔一段距离就有类似挥动黄色小旗的收费员。另一处停车点的收费员说,“这些停车场都是承包办事处的,每个月交三千,也有交四千、五千的,根据位置不一样,交的钱也不一样。”

“你们一个月能挣多少钱?”记者问。

“就挣一两千块钱吧,很多人停车不给钱,收不上来。”这名收费员说。

记者了解到,山大路路段几个停车场并不属于山大路办事处,而是归建筑新村办事处下属的山大路商业街综合管理处管理。

【记者求证】

2月1日,记者拨通山大路商业街管理处的电话。“这些人确实是我们的人,停车位都是交警部门划好的,只是委托我们管理。每个月我们从交警那领取停车发票,发放给这些人。”接电话的男子说。“一共有多少个停车位,有多少管理人员?是否承包给他们了?”记者问。“一共有100多个停车位,10多个人管理。收的停车费都交上去了,我们见不着。”“那你们不白忙活了吗?”记者问。“肯定不能白忙活,交的钱会返回来。”男子回答说。对于承包的费用和交警返还的数额,他并不愿透露。

历下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该路段停车场确实是委托街道办代管的。

林祥南街沿路停车场―――

没要发票,收费人员揣起1元钱

1月13日13:00,记者来到纬一路与林祥南街路口附近。只见街口处立着停车场的标识牌,停车场名称为“林祥南街北侧停车场”,附近悬挂公示牌,收费金额的布面被划破,数字不可辨认。

路北划有停车白线,路两侧都停车。“老张!有车来了!”菜贩的高声吆喝,唤来一名身穿“魏家庄地区交通协管员”字样外套的中年男子。

他告诉记者,这块儿有仨停车场,被老板承包两年了,“我一个人兼林祥南街和纬一路停车场,不这么干就挣不出钱来。”他表示,停车场是从街道办那承包的,发票上盖着“市中区魏家庄地区商业街停车场”的公章。

问及收费标准,他表示小型车停车费每小时2块钱。然而在采访期间,一名男车主给了1元,就把车开走了。“人家不要发票,1块钱也行。”看车人乐呵呵地说。

【记者求证】

2月1日,记者再次前往林祥南街,却不见看车人的踪影。周围小贩称,已经好几天没见“老张”了,兴许是回家过年了。

魏家庄街道办有关人士表示,林祥南街停车场归他们管辖,跟交警大队合作管理,街道办把停车场承包出去,承包人定期从交警大队购买发票,街道办只负责监督和人员管理。

他表示,停车场收上来的钱,扣除看车人基本工资和承包人的停车提留,其余的全交交警大队了,街道办什么钱也没留,“以非机动车为例,停一次收5毛,承包人能提5分,机动车的比例也差不多。”

【一条路俩“娘家”型】

经二路嘉华附近停车场―――

“同样操心挨冻,对面收入高多了”

1月12日9:30至10:00,记者来到嘉华购物广场经二路附近。路南30个停车位,路北6个,两侧都停满了车。

路边看车的是中年女子。在零下5℃的寒风中,她裹紧长棉衣,不住地搓手。她告诉记者,路两侧的停车场分属不同单位,路南是“市交通大队”的,收费能吃提成,一张票2元钱交1.7元;路北归市公安局槐荫分局管,每月800元固定工资,早班8:00到13:00,晚班13:00到17:00,两人轮岗。“同样是操心挨冻,对面收入比这高多了。干多干少都这钱,所以我经常晚点儿再上班。”

记者看到路北停车场发票上盖有“济南市西市场地区车管处”公章。她表示,看车人吃死工资,给不给发票没啥差别,不管有没有用完,上面1天发1本,1本50张发票,“一个车位交多少,钱都是有数的。”

【记者求证】

2月1日,记者前往西市场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经二路嘉华商场两侧停车场归属确有不同。路南的场地是归槐荫交警大队管理,路北停车场归槐荫公安分局。“街道办本身没有停车场,这个章不是我们刻的。路两边都是正规的,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马鞍山路两侧停车场―――

路南经交警审批,路北归派出所管理

自英雄山北门至省体育中心路段北侧有百余停车位,路南侧也停满了车辆。不同的是,路南侧停车收费人员统一戴袖标执黄旗,路北侧停车收费人员则在胸前挂黄色袖标,上有“市中分局停车管理”字样。

一名女收费员告诉记者,停车场是由四里村派出所审批管理,收费人员共分4组有20人。“每人每月上交承包费200元。”该工作人员称,以前他们都是从四里村派出所以每张1元的价格购买面额2元的停车发票,但近两个月四里村派出所已对此种发票停供。

马鞍山路新世界商城路段南侧停车收费人员表示,与该路段北侧停车场不同,他们是经交警部门审批的正规停车场,但对于停车收费资质及停车场审批流程,收费人员或说不清楚或拒绝告知。英雄山北门外停车场工作人员只告知停车场属于济南市保安公司,其他一概拒绝透露。

【记者求证】

四里村派出所值班民警表示,马鞍山路新世界商城门前路北侧停车场确属四里村派出所管理。该停车场自新世界商城开业时就设立了,是出于市民车辆安全考虑而设。停车收费人员每月向派出所上交部分管理费,该费用由派出所统一上交。

她同时表示,该停车场从一开始规划就是停放非机动车的,“不具备停放机动车的条件”,机动车停车被收费,不排除停车场收费人员主动引导,或车主图方便主动停放。因为未经过交警、物价等部门审批,停放机动车无法提供发票。

【派出所管理型】

共青团路回民小区北口停车场―――

收费者佩戴“泺源派出所”袖章

共青团路回民小区北口,东、西两侧各有一排停车位,数量约20个。当记者停车时,一名收费员举着小黄旗过来,收取5元钱的停车费。“2元钱一个小时,你不可能这么快回来,交5块钱吧。”

记者询问停车场归哪管理,他举起胳膊,指了指袖章,“我们归泺源派出所管理。”在共青团路10号东侧也有10余个停车位,路边设一块蓝色指示牌,上面写着“泺源派出所停车场”。

【记者求证】

泺源派出所王警官表示,共青团路回民小区北口停车场属于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的正规停车场,泺源派出所只负责管理。对于停车场是否上交管理费等情况,王警官称“由专人管理”,他不清楚。

经四纬一路口西北侧停车场―――

未经审批,自称无正规手续

记者来到经四纬一路口“孟氏拔罐”门前的停车场,看到收费员身着便装,左胳膊戴着红袖章,字迹模糊不清。不足100平方米的停车场停了14辆车,除路西及北侧门头房前的空地外,有4辆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停车场使用收据,收据盖大观园派出所公章。

收费员张先生表示,停车场是他与两名合伙人从大观园街道办事处批的,3人每月共上交1000元左右的承包费,场地荷载停车数为10辆。“我们没有正规手续。”他坦承停车场并未经过交警、物价部门审批,面额2元一张的停车收据,是每月从大观园街道办事处以1.5元的价格买的,每张从中提取0.5元,“所以能不给发票就不给发票。”

采访中,张先生对短暂停车的车主大多收取1元钱,前提是不开发票。

【记者求证】

大观园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该停车场不属于大观园街道办事处管理。该办事处负责城管工作的曹先生表示,该停车场隶属大观园派出所管辖。

大观园派出所工作人员称,该停车场确由大观园派出所设立,“以前乱停乱放,派出所找了几个人,规范一下”,“孟氏拔罐”门前停机动车,西侧停自行车,“这个交警知道”,并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他表示,使用正式发票需要有关部门审批,停车场临时用的是停车收据。至于停车员所称的每月上交1000多元停车场承包费,他说“是适当收点管理费”。管理费有专门内勤管理,“该上交的上交。”

泺文路北段停车场―――

停车发票盖有历下公安分局公章

1月11日17:10左右,记者来到泺文路,省实验小学北侧300米处,3名收费员在马路两侧引导车辆停靠。

他们提供的发票上盖有“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停车场收费专用章”。“这个路段一共60个停车位,3个人管理。上午都是两边单位的车不给钱,只有下午3点到晚上10点来收钱。”一位收费员说。

“你们收的钱都交给谁?”记者问。

“公安局给我们一个账号,每人每个月去银行打2300多块钱。我们一个月也就挣五六百块钱。”她说。

【记者求证】

2月1日,记者联系历下公安分局,工作人员表示,负责管理停车场的民警春节轮休,得两三天后才能联系。

【个人收费型】

历下区东关派出所对面停车场―――

夜间停车5元,只给收据

1月11日13:15,记者来到东关大街派出所对面一马路停车场,约20个车位里只停放了五六辆汽车。

记者来到了身后贴有“停车场”字样,只有几平方米的简易杂货铺内,一中年女子迎上前来。

记者:“你好,我朋友有辆车想在这停车过个夜。”

女子:“行啊,5块!”

记者:“那能开正规发票吗?”

女子:“这开不了,但是有收据。”

记者看到女子的收据印有“看车费五元东关大街派出所停车管理”字样,但没有公章。

【记者求证】

东关大街派出所一名霍姓警官表示,东关大街派出所对面停车场未经交警、物价等部门审批,其白天停车不收费,只在夜间收取看车费。霍警官称,该停车场的设立完全出于夜间停车安全的考虑,由附近小区一个70多岁的老人负责看管,收取的停车费由其自收自支,“派出所不收任何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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