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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路边停车场负责人:我们也渴望能规范路边停车

济南时报 2012-02-07 20:47 大字

□本报记者 魏巍 张丹丹 朱文明 实习生 永明 赵尚豪

几年前,市民王先生(化姓)从济南市某区一家派出所承包了一路段的路边停车位,雇佣收费员进行收费,除交一定的承包费外,还要按大约20%的比例购买发票,剩下的则是自己的收益和支付工人的工资。

王先生说,路边现有的这些停车场,很多都是历史形成的,里面的利益纠葛太多,解决起来没有想的那么简单。拿他负责的停车场来说,也想给停车场申请正规的资质,但上网查询得知,申请经营性的停车场要满足两个条件,一个要有停车场的土地使用证,二是要有相关的设施。但是自己承包的停车场无法满足这些条件,停车位基本都位于路边的商店门前,土地使用证肯定没有,设施也没法安装。

“你对路边停车场管理有什么建议?”面对记者的疑问他表示,“关键是不知道去哪个部门申请。现在还没有明确哪个政府部门,能够受理路边停车场的申请。而且现有的法律条文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济南市新的停车管理规定如果出台的话,我们希望能够对路边这些停车位的管理主体明确,我们也渴望能够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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