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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声少了,空气质量都是良

济南时报 2012-01-29 16:07 大字

作者:刘敏摄

昨日,在文化东路,环卫工人正在清扫烟花爆竹残屑。 记者刘敏 摄

过年放鞭炮,这是中国老百姓家家户户的传统。但今年春节期间,不少市民发现小区的爆竹声较往年少了。1月28日,记者走访经八路、民生大街、经七路、纬一路等烟花爆竹销售点时,多数烟花爆竹经营业主也表示生意不如往年。这或许从环保部门的最新数据中也能得到印证,数据显示,除夕到初六这7天,济南的空气质量状况均为良。爆竹声少了:市民燃放趋理性

王安石曾用“爆竹声中一岁除”记录过年这一最重要的民俗。不过,随着人们对环保和安全的愈加重视,鞭炮声是日益稀少。“往年‘破五\’这天,爆竹声会响到凌晨。”家住山大南路的陈女士明显感觉,今年整个小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少了,燃放时间也缩短了。陈女士告诉记者,“除夕”、“破五”两天,他们家都是象征性地放了两挂鞭,给孩子买了几盒小花炮放,感觉有年味就行。到次日凌晨,小区的爆竹声基本消失,也看不到烟花飞扬。

实际上,不少济南人有同样的感受:今年市民燃放烟花爆竹更趋理性了。舜玉路一小区住户说,前几年,家里每年买上千元的烟花爆竹。但今年他只准备了四百多元的烟花爆竹,他感觉燃放爆竹扰民严重,也不安全。

记者走访发现,除安全因素外,还有价格原因,有市民感觉价格较往年略高,便减少了烟花爆竹购买量。

有市民认为,大家的观念在变,让年味更浓,除了燃放烟花爆竹外,还可以有很多方式,比如和家人邻居聚餐、外出旅游等。

经营户:爆竹销量不如往年

采访中,不少烟花爆竹经营业户表示,今年烟花爆竹的销售量不如往年。一位在市中区经营烟花爆竹销售点五六年的业主告诉记者,腊月二十八、二十九一般是销售高峰期,今年平均每天的销售额三四千元,比往年少五六百元。

除“年味变淡”、环保安全意识增强以及价格等因素外,有烟花爆竹经营业户认为,安监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力度增大也是今年鞭炮声较往年“不响”的一个重要原因。“无证制造批发窝点、零售点没了,一部分看重价格的市民可能就会不买或少买烟花爆竹了,毕竟正规销售点的烟花爆竹价格要相对高些。”经营业户唐女士说,往年还能看到有市民燃放“三无”产品,有小孩子玩劣质的摔炮,今年还没看到过。

春节七天:济南空气质量均为良

济南在良好空气中迎来龙年新春。记者1月28日从环保部门了解到,除夕到初六7天,济南的空气质量状况均为良。其中,除夕济南的污染指数仅为53,天空湛蓝一片。

正月初五俗称“破五”,是除夕之后燃放烟花爆竹的又一个高峰。据环保部门数据中心的数据显示,初一(1月23日)济南的污染指数为87,初二、初三污染指数连续下降,初五(1月27日)回升至72,污染指数有攀升趋势。初六(1月28日)达到88,空气质量级别为Ⅱ级,空气质量状况为良,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济南市环保监测站专家介绍,空气质量好坏与燃放烟花爆竹有很大关系,烟花爆竹炸开后,会释放大量烟尘和二氧化硫。记者了解到,去年大年初一济南的空气污染指数攀升到了148,空气质量状况为轻微污染。

【相关新闻】

爆竹致北京PM2.5“爆表”

“除夕夜北京空气中PM2.5浓度两小时涨10倍”“除夕夜烟花爆竹致北京PM2.5升高50倍”……北京的PM2.5数据成为龙年第一天备受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副主任赵越告诉记者,因为受到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北京市除夕夜的空气质量明显变差。

24小时滚动播报的车公庄站PM2.5研究性监测数据显示,从22日19时以后,PM2.5的浓度开始升高,凌晨1时到3时间,每立方米均超过1000微克,其中凌晨1时达到峰值,最高小时浓度在每立方米1593微克。直至23日7时,浓度值才从每立方米几百微克降至每立方米40微克。“PM2.5要‘爆表了\’!”网民惊呼。 (据新华社电)【评论】

鞭炮少一点 天空蓝一点

度过了几年爆竹解禁的春节,很多老百姓产生了改良这项民俗的念头。截至23日晚,新浪微博上“你认为北京现阶段应该再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吗?”的投票中,有78%的网民投票给“烟花爆竹浪费金钱污染大气威胁安全应该禁止”的选项。

龙年春节前,一些环保组织、热心环保人士在网上提倡“绿色过年”:“用欢笑代替鞭炮。鞭炮少一点,欢乐多一点;污染少一点,天空蓝一点。大家一起努力。”得到了众多网民的响应。

“公众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再度质疑,体现了全社会环保意识的加强与文明程度的提高。”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肖国兴说。

那么,如何让这个古老民俗在现代社会得以良性传承呢?北京市政府烟花办负责人说:“完全‘禁放\’是不可能的,这个结论在几年前就得出了,因为古老的民俗自有它的文化活力,而使用电子鞭炮等替代品的作用也有限。在现有政策下,政府部门应通过提高产品环保和安全性标准,引导文明、理性燃放,减少烟花爆竹的危害。” (据新华社电)【相关链接】

春节73起火警过半是爆竹惹祸

春节期间,济南市公安机关查办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件19起,查处涉案嫌疑人27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5万箱。全市共接报火警73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情38起,由于反应迅速,扑救及时,未发生大的火灾事故。 (记者殷玉国 通讯员李鹏 刘宜武)

全市清扫爆竹屑或达1500吨

春节长假期间,济南市城管系统一万多名干部职工24小时全员上岗,加大主次道路保洁力度和繁华路段的捡拾力度,并对各开放式小区、支路等路段的鞭炮纸屑等污物进行及时清理。

济南市城管局城市保洁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孙杰告诉记者,每年春节假日的七八天里,环卫工要清扫鞭炮纸屑上千吨,其中正月初七占三分之一左右。“这个长假,预计鞭炮纸屑的全部清扫量应该在1500吨左右,29日的工作量将非常重。”

(记者黄智义 通讯员冯蕾)

烟花爆竹未放完可“存回”零售店

根据《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在这期间,除了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外,在23时至次日5时也不得燃放。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济南限放区(绕城高速公路内区域)内,烟花爆竹销售期为2012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一)至2月6日(正月十五),市民在此期间可以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另外,烟花爆竹分A、B、C、D四个级别,其危险性从高到低也依次为A、B、C、D。A级产品仅适用于大型烟花公司在特定条件下燃放,需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B级是组合烟花,如升空高的小礼花等,适用于在室外大的开放空间燃放,人要距离燃放产品20米以上,以保证人或财产不受伤害。提醒市民在购买烟花爆竹的时候,尽量选择C类或D类。

从源头上来讲,批发企业在每年的燃放季节结束以后,都要对零售业户对没卖完的产品进行回购、代存。另外,市民买的礼花、鞭炮尽量燃放完。如果超了燃放期限,从哪个零售店买的,再把剩余的存回去。

本版稿件采写(除署名外):记者范俐鑫 见习记者隗萌 实习生刘栖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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