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济南鼓励建停车场“上天入地”■可利用地下空间或采取楼顶加建等形式建停车场■未来四年,建停车场最高可按总面积的30%配建商业经营面积

济南时报 2011-12-29 16:29 大字

济南鼓励利用地下、楼顶等空间,并采取多种形式建设公共停车场。□本报记者 黄智义 范俐鑫 实习生 隗萌

12月28日,市政府公布《济南市鼓励公共停车场建设暂行规定》,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规定鼓励利用地下、楼顶等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2012―2015年,新建、改(扩)建的公共停车场项目,可按不高于总建筑面积30%的比例配建商业经营面积。

鼓励“特供”:社会资金投建,可按其他商服用途以出让方式供地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项目,城乡规划部门按照社会停车场用地办理用地规划手续,国土资源部门按照街巷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

如果是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按照其他商服用途以出让方式来供应土地。

鼓励“自建”:小区条件允许,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新建小区、旧住宅小区、封闭式小区、开放式小区,在土地使用权、规划设计、停车现状、业主需求等方面情况各异,难以制定一条涵盖和适用所有情况的规定。

因此,规定提出,“单位或个人在住宅小区条件允许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可在住宅小区自有用地范围内(改)扩建停车场”。

鼓励“入地”:保泉评估基础上,可向地下要空间

在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的情况下,鼓励利用地下空间,结合人防工程、园林绿地建设公共停车场。为避免破坏泉脉,规定提出,“在保泉评估的基础上,可利用地下空间建公共停车场,并按有关规定核发土地使用证(地下)”。

其中,符合人防工程设计规范要求的,可按人防工程立项。利用市政道路规划红线范围内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的,须征得市政公用部门同意。

结合新建公园绿地建设地下公共停车场的,可采取“停车+商业+绿地”、“停车+商业+公园”等模式建设。

鼓励“上天”:具备条件的,可用楼顶加建等形式建停车场

鼓励采取利用自有用地改建、利用楼顶加建等形式建设公共停车场。其中,鼓励党政机关及学校、医院、商场等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改(扩)建公共停车场。

已建建筑在安全、消防评估的基础上,具备条件的可采取楼顶加建等形式改(扩)建公共停车场。在符合济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供本集体组织使用的公共停车场。

鼓励“兼职”:可按不高于30%的比例,配建商业经营面积

规定提出,2012―2015年,新建、改(扩)建的公共停车场项目,可按不高于总建筑面积30%的比例配建商业经营面积,但要在土地出让条件中予以明确。

同时,新建、改(扩)建的公共停车场项目,可按照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规范,经批准后设置广告位。

税收优惠:有纳税困难的,可申请减免

2012―2015年新建、改(扩)建的公共停车场项目,按规定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管网建设费(非商业经营部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须按规定结建人防工程)。

从事公共停车场经营的纳税人,因遭受自然灾害及其他非主观因素造成纳税困难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其主管地税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报省级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后,给予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对利用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包括地下人防设施)从事公共停车场经营的,以房屋原价的7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另外,公共停车场服务收费将逐步实行按区域类别进行差别收费。

【相关链接】

五区范围内停车位缺口近48万个

据调查,截至2011年8月底,济南市五区范围内四轮驱动车的保有量约55万辆,预计到2011年年底将达到约60万辆,据估算每年还将以15%的比例递增。目前,济南市现有停车泊位数估计约30万个。如果按国际通行的中等标准1:1.3的比例计算,停车泊位缺口近48万个。

【延伸阅读】

公共停车场不得挪用

如果公共停车场挪作他用怎么办?《济南市鼓励公共停车场建设暂行规定》明确提出:逾期不改,依法处罚。

据了解,为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投资者可以配建商业经营面积,但必须停车为主、商业为辅。为防止本末倒置,规定设置了不高于30%的上限。为避免将公共停车场挪作他用,规定提出,对擅自停用公共停车场或改变公共停车场使用性质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流程解析】

想建公共停车场咋办手续

《济南市鼓励公共停车场建设暂行规定》,明确了公共停车场建设的办理程序。

首先,建设单位要向市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方案(包括项目选址、建设规模、停车泊位数量、主要建设内容、估算投资及资金筹措、节能措施等)、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权属情况、建设单位情况等有关材料。

市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1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市公共停车场建设联席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对提报的公共停车场项目进行论证,并将论证意见书面告知有关部门及建设单位。

经论证可以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济南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程序暂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新闻推荐

过节,“勇哥”送礼开始了!打4000520159订购,每天前50名买“一”送“二”

济南时报“勇哥卖酒”栏目创办以来,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支持与厚爱,纷纷称赞时报为大家创办了一个这么好的学习和交流的版面,让大家可以放心的在“勇哥”这里选购各种白酒,同时还能解答各种疑难问题。...

济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