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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热计量表合格的前提下,去年试点小区―――今年仍按热计量收费

济南时报 2011-11-04 23:30 大字

作者:张娜

□本报记者 张娜

去年的热计量试点小区今年还按热计量收费吗?热表不准的到底怎么办?新建筑老建筑热计量收费到底是多少钱?这两天,《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一公布,不少居民对热计量改造及收费问题更加迷惑。

■去年的试点小区今年还按热计量收费吗?

热表合格的按热计量收费

“去年,我们小区就是热计量试点小区,今年还是按照热计量收费吗?现在什么情况我们也不了解,真是着急啊!”这两天,不少居民询问本报“问暖热线”。

上个采暖季,济南选取了100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进行热计量试点。但后来发现,在这些试点的居住建筑中,有半数热计量表存在问题。而且,今年也没再公布热计量试点小区的名单,所以很多原试点小区居民很是迷惑。

为此,市市政公用局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那些试点小区,如果热计量表合格的今年仍按热计量收费,如果热表不合格的,则需要产权单位整改,改造合格后才能按照热计量收费。

同时,今年热计量试点小区仍先按照面积收费,之后根据热计量表的计数,在供暖季结束后实行“多退少不补”。

■热表不准难道自己拆下来去检验吗?

新建筑统一检测,旧建筑还需研究

去年试点小区中,半数热计量表不准,供热部门要求整改。而且根据“多退少不补”政策,只有热计量表准确的前提下才能退费,否则不予退费。

供热部门要求,新建建筑开发商需要缴纳热表钱统一安装,并且在安装热表之前就需要带着热表去质监部门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才能安装。

新建筑统一检测统一安装,那么已有的热计量表怎么检测是不是合格呢?难道需要市民将表拆下来拿到质监部门去检测吗?

对此,供热部门表示,要每个市民把表拆下来拿去检测显然不现实,但具体解决办法现在还没有出来,还需要供热部门与质监部门协商研究,稍后会出来解决办法。

■2007年10月1日之后的建筑热计量改造咋收费?

热计量改造每户不超2450元

热计量改造相关意见一公布,不少市民反映对改造费用更加迷惑了。3日,记者咨询了供热办相关人士,该人士详解了收费问题。

目前,济南市的居住建筑分为三块,2007年10月1日之前的建筑、2007年10月1日之后的建筑,再就是新建建筑。

市供热办人士介绍,在新建建筑中,由于供热计量设施是由开发商负责购置安装的,质量不敢保证,导致大量的热计量表不准。因此,这些居住建筑就要求按每户2450元的标准缴纳供热计量装置及安装费用,由供热企业来统一购置、安装、维护热计量设施。”

而2007年10月1日以后竣工的建筑,不符合供热计量标准要求的必须整改,整改还不合格的,就得补缴费用,由市政公用局组织供热企业对供热计量设施整改到位。“这个补缴的费用不高于新建建筑安装供热计量装置收费标准,即不会超过每户2450元。”该人士说。

■2007年10月1日前的旧建筑热计量改造咋收费?

旧建筑只交差额部分就行了

新建建筑、2007年10月1日之后竣工的建筑都有了相应的收费标准,那么2007年10月1日前建成的既有居住建筑热计量改造咋收费呢?

供热部门人士表示,2007年10月1日前建成的既有居住建筑原则上每户也不应超过2450元。热计量相关意见中明确,新增、改造集中供热系统的既有建筑,供热计量装置的费用按照不高于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装置费用标准,根据实际工程造价成本,扣除财政节能改造补助资金,收取差额部分。

该人士举例,如果某户居民家中的热计量装置工程造价成本为2500元,扣除市财政给予每平方米5元的配套补助费后,这时的差额可能就不到2450元了。也就是说,旧建筑的用户进行热计量改造可能只需要交实际差额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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