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供暖之后,居民就可申请测温了测温,这些事儿您得知道
作者:张娜)
测温申请流程图
室温低于16℃可申请测温
向供热单位提出室温检测申请
供热单位受理用户测温申请后,应在2小时内与用户联系,并约定测温时间出测温结果
测温人员入户
如有异议,可申请第三方测温
最终确实测温结果不合格退费
制图/王云峰
什么情况下可申请测温?测温该找供热企业还是找第三方测温机构?测温之后什么时候退费?15日正式供暖之后,如果居民家中不热,就可以申请测温并要求退费了,可是对于测温,还有很多居民弄不清楚一些细节。
认为室温低于16℃可申请测温
根据《济南市居民住宅供热室温检测及退费规定》,按面积缴纳采暖费的用户,认为室内温度未达到《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规定的达标温度16℃,就可申请测温。
经过测温后,用户和供热企业应在测温记录表上签字(盖章)并各执一份。提出测温申请的用户,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测温或拒绝在测温记录表上签字,则视为室温合格。
先向热企申请,有异议可找第三方
居民如果想要测温,须先向供热单位提出室温检测申请,供热单位应当及时提供免费检测服务。供热单位受理用户测温申请后,应在2小时内与用户联系,并约定测温时间。每日测温时间为8时起至21时止(节假日不休息)。
测温人员入户时,应出示工作证件以及测量计量器具的合格证。用户对供热单位的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具备室温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并预付市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检测费用。
第三方检测机构受理用户测温事项并约定检测时间后,应通知供热单位。
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时,供热单位应按约定时间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否则,视为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
目前,第三方测温机构为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和济南市计量研究所。
第三方测温费用咋分担
由于第三方检测机构人力、物力有限,测温之前,居民用户需要提前预约测温时间,并先支付检测费用,按照物价部门的核准,检测收费标准为每户每次180元,为减轻居民负担,确需居民缴纳检测费时,只承担1/3,即收费标准为每户每次60元,其余部分由供热、第三方机构等承担。
经检测机构检测,确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供热温度不合格的,供热单位需要事后向居民支付检测费用,尽快解决居民室内温度不达标问题,并按照规定退还测温当天的取暖费等费用。如果经检测,供热温度合格或非供热单位原因造成供热温度不合格的,由居民承担检测费用,如停水、停电、用户装修、装饰影响暖气片散热、改变室内供热设施原设计等。
检测1次算2天
往年的测温规定中要求,经1次检测室温不合格的,室温不合格供热天数计为1天。为此,不少市民认为此举手续烦琐。
为此,供热部门对测温天数做了新规定:由供热单位和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1次不合格的,视为检测当日及第二天室温不合格;若用户提出多次测温申请,申请间隔时间应不少于1天。
采暖季结束后1个月内退费
供热期结束后1个月内,各供热单位要主动为用户办理热费退还手续,按照以下标准进行:
日采暖费:采暖费总额÷120(天)。
退费比例:对室内检测温度在14℃-16℃(含14℃)的,退还日采暖费的50%;对室内检测温度在14℃以下的,退还日采暖费的100%。
退费金额:日采暖费×退费比例×室温不合格天数。
有些情况不在退费范围
居民要注意了,有些情况是不在退费范围之内的,包括擅自拆、改室内供热设施影响供热的;室内装修致使散热器无法正常散热的;属用户管理的供热设施维护不当的;未按规定缴纳当年采暖费的;室外平均温度低于-7℃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无法正常供热的。
(记者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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