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恶劣天气行程缩水 旅行社却称没责任旅游合同因天“变脸”,游客咋办
作者:苏冉记者迟焕东
明明由于天气原因导致行程和服务质量缩水,旅行社却称这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近日记者了解到,时值冬日,因恶劣天气造成的旅游合同纠纷不少。济南市消委会表示,遇紧急情况旅客应与旅行社签订补充协议,以备维权之用。
一场大雾让3日游缩水
23日,家住合肥的李先生致电本报《消费帮办》表示,他上周报团到山东旅游,原定计划为济南、泰安、曲阜三市8大景区3日游。然而因遭遇大雾天气,李先生一行在机场等了近20个小时才得以登机。到山东后,他们又在高速公路上遇到交通事故,堵车近8小时。据他介绍,旅行社称因遇到不可抗力,需整合缩短行程。
在前后3次修改行程后,李先生错过了3个景区和2项活动,在济南游览时间也由一天改为半天。而且,行程期间包括因航班延误而造成的住宿费和餐费均由旅客自掏腰包,当他们向旅行社索取补偿时,旅行社却称按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均由顾客承担。
此外,记者近日还接到不少旅客反映,因恶劣天气造成旅游行程和服务缩水,但旅行社均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的事件。
旅行社称无任何补偿
冬季是北方恶劣天气高发期,如果在旅途中遇到突发情况导致行程缩水,旅行社一般会如何处理呢?济南多家旅行社均表示,损失只能由旅客自己承担,旅行社没有任何赔偿责任。
“我们也没办法。”山东观光国旅有关负责人李梅23日表示,一旦在路上遇到恶劣天气,只能与顾客商量压缩或改变行程,但产生的损失,按规定公司是不承担的。该人士表示,公司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是由济南市旅游局旅游监察大队统一监制的,其中并未注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由旅行社承担责任。
该人士表示,之所以这样做是成本压力太大。“我们就遇到过这样的客人,明明是不可抗力的原因,原订的船不开了,需改乘高级的抗风能力强的船,但客人就是不肯加钱,最后旅行社只能垫付承担。”她说,“本来挣不了多少钱,都赔进去了”。
采访中,济南多家旅行社负责人对李梅的话表示赞同。
消委会称应签订补充协议
游客真的只能认倒霉吗?对此,济南市旅游局旅游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王晓冬称,他们近期还没有接到类似投诉。他表示,如果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旅行社减少景点或压缩旅游时间,旅行社必须征得旅游者同意,且应退还相关费用。
王晓冬提醒旅游者,应该注意看所签合同是否为国家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明确规定,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损失,应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如果确实是旅行社违约,则应该按照合同条款对旅游者赔偿,合同上没有注明的项目,应按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济南市消委会秘书长冯京凯说,从近年受理的冬季旅游投诉情况来看,很多游客是由于恶劣天气等原因遭遇旅游合同“变脸”,主要表现在降低食宿标准、减少景点、压缩行程等。他提醒消费者,如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内容更改的,应让旅行社当面讲明,签订补充协议,对发生的费用和更改的内容作出明确记录,以备维权之用。
(见习记者苏冉 记者迟焕东 通讯员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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