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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区内居民翻建私房要审批

济南时报 2011-10-02 00:15 大字

时报10月1日讯 (记者黄强)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泉城济南的老街老巷让很多人心生喜爱,在古城区里盖间房子也是很多人的愿望。但根据相关规定,在古城区内城镇居民翻建私房,在古城区以外新建、扩建、改建、翻建的,都要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日,市规划局等部门在泉城广场举办了庆祝《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实施3周年纪念活动,解答市民疑问。活动中,很多市民都很关心济南古城区的保护问题。据市规划局相关人士介绍,济南市的古城区是指市区内护城河围合的范围。在济南市古城区内,只允许城镇居民翻建私房。想翻建私房的居民,要持原房产权属证件、建筑方案和有关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材料,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谓翻建,则是指拆除原有建筑后,在其原址按原地坪、原规模进行的建设。

在古城区以外新建、扩建、改建、翻建城镇居民私房的,也要向规划部门提交新建、扩建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属证件;扩建、改建、翻建房屋的原房产权属证件等材料,并书面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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