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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不缴热费也不报停咋办济南热电提醒,房主签租房合同时最好提前注明

济南时报 2011-10-19 23:56 大字

时报10月18日讯 (记者张娜)市民孙先生18日通过本报“问暖热线”反映,他在匡山小区有一套房子,今年租给了一对小夫妻。前两天,房客打来电话表示,今年不想用暖气了,让孙先生去缴纳报停费。“不缴采暖费也不报停,遇上这样的房客该怎么办啊?”孙先生说。记者了解到,很多居民遭遇过这种出租房屋该由谁缴热费谁报停的问题。“他们现在住在我的房子里,费用应该由他们来交,但他们不肯,还说如果不报停,等他们搬走了,这欠账还是我的。”孙先生说,房客不缴纳热费,就需要报停,一共300多元的报停费,到底是房客承担还是房主承担呢?

对此,供热部门人士表示,现在这个问题还没有明确条文和规定,缴纳报停费还需要房东与房客协商解决。鉴于此,市民在出租房屋时,最好在出租协议中写明供热费、报停费由谁来交。

此外,市民党先生也遭遇到报停问题。18日,党先生通过本报“问暖热线”询问,他去年进行了供热报停,今年还能报停吗?报停有无年限限制?济南热电有限公司答复,只要具备报停条件,每年都可以报停,没有今年报停了明年就不能报停的规定,目前也没有连续3年报停就要重新交纳开户费的规定。

此外,整栋楼整单元、已实现分户控制的单户符合报停条件,可向供热公司提出报停。整栋楼整单元报停不收费,分户控制的单户报停收费是总热价的15%。没有条件报停的,也就是串联用户,原则上不能申请报停。

如果您对供热问题还有疑惑,可拨打本报“问暖热线”电话:82061110、8008606110(免费),或通过时报 QQ:800088005,向本报反映您遇到的供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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