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如何消除对见死不救的冷漠

济南时报 2011-10-20 23:54 大字

观点碰撞

佛山女童小悦悦被两辆车碾过,18名路人没有施予援手的事件引起广泛关注。10月18日,广东省十多个部门开展“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大讨论。而对立法惩罚见死不救,受访专家意见不一,有赞成通过立法进行惩罚,也有人对“立法规范”持谨慎态度(综合近日媒体报道)。

中国人道德缺

失太严重了,有必要使一部分道德法律化。

―――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聂立泽

没有救助资质和救助义务的人,贸然救助可能救不了,更有可能会耽误救治。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娜

社会对于小悦悦的关心,反映出人心善恶的挣扎。其实很多人都希望伸出援手给予帮助,只是如果真的在那场合,也会被一句“会不会引火烧身”刺痛,顿生退缩之念。

――― 网友“@暂时叫我胖子”

■评价

“见死必救”需要制度托底

□魏文彪(江西 编辑)

出现这样的见死不救事件并引发广泛关注之后,自然会有人重提“立法惩罚见死不救”的话题。而从理论上说,如果真的通过立法惩罚见死不救,对见死不救者给予法律惩处,类似见死不救现象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但是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毕竟应该是一种人们出于内在向善美好心理的自发行为,而在立法惩罚见死不救情形之下,对一些人来说,其对需要救助者伸出援手,很可能只是一种迫于法律威慑之下的“无奈”之举。这样一来,即便见死不救的人相比以前减少了,也并不真的意味着社会道德风尚得到了弘扬,并不意味着社会道德水平真正得到了提升。

其实,正如一些专家与许多网友所指出的,包括此次小悦悦遭碾轧路人袖手旁观在内诸多见死不救事件的发生,除了与部分路人确实良知泯灭、道德缺失有关之外,很大程度上也与近些年来一些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者遭受冤枉有关。尤其是当一些见义勇为与助人为乐者遭受冤枉之后,相关司法机关未能切实维护与保障这些施救者的权益,从而导致许多人面对他人需要救助时不敢伸出自己的援手。

也正因为如此,笔者以为,法律介入“见死不救”事件,首先应当从积极维护与保障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者的权益入手,通过依法惩处那些反过头来诬陷施救者的被救人,以及通过严密与公正的审判还施救者以清白等途径,使人们真正消弭对于施救可能遭到诬陷的担忧。而当人们真正卸下了这样一种心理上的重负,许多人也就会敢于在本能的向善心理驱使下,向那些处于危难之中的人伸出自己的援手,见死不救现象也就能在更大程度上得以 减少。

■关键

重在消除百口莫辩的恐惧

□李克杰(济南 法学副教授)

小悦悦的悲剧反映出的社会冷漠着实让人震惊和气愤。谴责是需要的,它既是唤回人性良知的重要手段,也是重树社会正气的重要途径。然而,无数的事实已证明,仅有社会舆论的谴责,对于重树社会正气,唤醒人们良知是远远不够的。如果只是组织召开几场座谈会谴责一下,或者举办几场研讨会呼吁一下,以及在媒体上发几篇报道关注和引导一下,往往是热闹一阵,过后社会依然如故。

在我看来,要切实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消除见死不救的冷漠行为,让每位社会成员在关键时刻都挺身而出,最为重要的当是努力消除人们心目中早已长期驻留的对百口莫辩的恐惧。这种恐惧源于数年前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案”,之后的无数典型案件都不同程度地加深了这种恐惧,而不是缓解,更没有得到有效消减。

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其实我们每个人可能都会发现自己拥有十分明显的分裂人格,那就是看到或听到类似事件时我们都会对见死不救的人和事感到无比气愤和严厉谴责,而假如我们真的遇到类似事件时却很可能像那些受到谴责的人一样视若无睹,畏缩不前。事实难道不是这样吗?一个人时不敢出手,多个人时就勇敢起来,伸手救助不积极,救助捐款很慷慨,原因就在于我们只在“安全”的情况下才愿意做出善行。当然,这无可厚非,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

很显然,要让每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毫不迟疑地见死必救,只要一个前提,那就是通过营造舆论环境和构建法治环境,让所有行善者的献爱心行为在任何时候都是“安全”的,不至于产生任何形式的恐惧和担忧。一方面,要下决心清算和铲除产生这种恐惧的引线和土壤。解铃还需系铃人,一个错误的司法判决冲击了社会道德,因而要重塑道德就是斩草除根,摘去这把挂错了的法律利剑,消除公众心理恐惧的本源;另一方面,进一步厘清故意伤害和救助误伤的法律责任,通过立法豁免行善者的无心责任,加大社会保障力度,让受伤者无需采用失德的“赖术”就能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如此一来,社会成员才可以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

■期待

爱心随时涌动自能淹没冷漠

□徐 敏(本报见习记者)

目前,小悦悦的父亲已收到逾27万的捐款,捐款者中不乏华人华侨。与事发时的冷漠相比,此时如潮水般的爱心似乎已淹没了当时的冷漠。真的是经过深刻的反思之后,人们试图通过以此来重建“滑坡”的道德体系吗?为什么我们的爱心没有涌动在事发时?如果这些爱心,哪怕是一小部分当时就已出现,可能小悦悦就不会处在如今令人痛心的处境。

有人摔倒了,扶还是不扶?或许在十年前,这都是一个无须回答的问题。而近年,从南京“彭宇案”开始,各地媒体纷纷报道了类似的老人跌倒无人扶的事件,以至于“13亿人扶不起一个老人”。而小悦悦遭遇碾轧的情境比老人被撞倒更为凄惨的时候,投之而来的依然是不闻不问的冷漠目光。

记得美国哲学家汉娜?阿

伦特有一句话说,“平庸的恶可以毁掉整个世界”。平庸的恶,最容易被人所忽略。18名经过小悦悦却毫无反应的路人,甚至质疑救人的老妇炒作的人,也许确实只是无心之失,但这种无心之失,在不经意之间也许就会导致令人痛心的结果。

痛定思痛,为什么原本是最正常不过的善行,人们现在却是那么难做到?答案很简单,我们的社会,因为“彭宇案”也好,因为对物质的过分追逐导致“人心不古”也罢,人们在行善的时候总会顾及到可能会面临的这些“无妄之灾”,如风中摇曳的火苗一样,只会力求自保,而无暇他顾。

然而此次小悦悦事件令人欣慰的是,在质疑声、谴责声和叹息声过后,人们还是纷纷向小悦悦献出爱心,我们重新看到了爱心涌动。从小悦悦受伤后,我们也看到了道德的回归。这足以说明,整个社会可以期待:13亿人可以扶起一个倒下的小女孩,或者摔倒的老人,更能够重新找回丢失的道德。

■展望

重塑道德需要一场时代大讨论

□王 聃(长沙 编辑)

小悦悦的悲剧,无疑展现出这个时代特有的道德二律背反的困境:在高歌猛进的语境下,公众比以往任何一个年代都更渴望道德,都更容易陷入对美德流失的焦灼与反思之中;而与此相对应的场景中,类似的道德诉求更多只具有“属他”的特征,个体声讨道德的沦丧、良心的泯灭,自己却又常常成为那个追不上道德的人。这个社会的道德怎么了?广东省多部门将类似的问题放置于公共平台讨论,可谓来得正及时。

由民间的困惑再到官方的求解,小悦悦惨剧不是第一起,它很容易让人想起上世纪八十年代类似的“潘晓事件”:1980年5月,一封题为《人生的路呵,怎么越走越窄》的读者来信,刊发在《中国青年》杂志上,署名“潘晓”。“潘晓”在信中写道:我今年23岁,应该说刚刚走向生活,可人生的一切奥秘和吸引力对我已不复存在。她发问:人生的路啊,怎么越走越窄?短短数月,这篇文章引发6万封读者来信,紧接着掀起了一场人生观讨论的大潮。讨论最后引起了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胡乔木同志的关注,多个中央部门也参与其中。

从1980年到2011年,弹指间就过了31个年头,但小悦悦事件与潘晓事件说出的都是一个时代的迷茫所在,都是心灵秩序的时代伤痕:1980年,改革刚刚开始,一边是正在改变的世界,一边是刚刚走过动荡年代的困惑的心灵,自然让年轻人的无所适从;2011年,转型期下失范多发,人们的价值观也在发生蜕变与多元化,自然需要对道德秩序进行再次厘清。

需要看到的是,相对于潘晓事件讨论的“策划性”,关乎小悦悦事件的讨论更显得“自然”。正因为如此,这样的讨论必须直抵个人内心的纠结之处。每一个人或许都是“经济人”,那又是什么让他们选择在良知前扭过头去?只有在对所有人内心的拷问中,只有在一场大众气息浓烈的讨论中,公众才能在“科学价值观”与“自我价值观”之间找到平衡,而不至于自己一味指责“道德黄昏的到来”,却仍旧站在漠视一切的另一侧。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大讨论也意味着深度的改变,只有从点滴中去重新发现道德之重,我们才能回到可以相互托付的年代。

■反思

避免集体冷漠需重建基础秩序

为何会发生如此道德悲剧呢?究竟是制度之痛还是人心之殇?抑或还有其他?

笔者无意低估道德的力量,也无意拔高制度安排的神奇,揆诸此前见诸报端的各种关于“老人该不该扶”的争议,道德和制度建设缺一不可,但这并不是营造社会人人向善的全部条件。人心道德天然存在,也需包括制度安排在内的“基础秩序”的建立,比如信任、信仰、尊严,比如能形成未来预期的规则意识等等。基础秩序的建立能够让人形成天然的安全感,不用恐惧“英雄流血又流泪”,不用担心被冤枉诬赖并且能从中获得尊重的荣耀感,体验人因良善而崇高的美好。 (湖南 高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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