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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变身街头“流动店铺”有人欢迎有人质疑 城管部门表示属于占道经营,拟对其进行管理

济南时报 2011-09-24 00:25 大字

时报9月23日讯 (见习记者尹爽 记者鞠鹏)以前有挑担卖货的小贩,现在有开车卖货的青年。最近济南街头出现了不少私家车,后备箱改造成商品货架填满货物,车主把车往路边一停,就算开张营业了。对此,济南市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属于一种新的占道经营形式。不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很多市民不这样认为。

现象:“流动店铺”数量猛增

郑洁(化名)在一家待遇不错的公司工作,“油钱一个劲儿地涨,利用车卖些小物件可以贴补一下。”郑洁说,自己的货大多是从网上淘来的,很受年轻人喜欢。每天下午5点半下班后,郑洁就开车到省体育中心附近,交上2元停车费,把后备箱门一开,经营起来。郑洁主要经营背包。“如果生意好一晚上能赚个几百块。”郑洁说,每天摆上三四个小时,不仅油钱够了,还能额外赚些零花钱。

正是因为这样的经营方式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更自由,所以越来越多的有车族加入进来。每晚7点以后,在省体育中心附近,文化东路、大观园、经四路周边,都能看到各种“流动店铺”。

市民:有人喜欢有人厌

对于这种经营方式,市民看法各有不同。

“他们卖的东西很符合我们年轻人的口味,而且价格相对便宜。”市民张岚说,他们卖的商品能够满足一些人对于“时尚”的追求。在开车摆摊的人当中,不乏得到父母支持的“90后”,“车是我们借给孩子用的,她能从这里挖到人生的‘第一桶金\’这很好。”陪女儿开车卖货的王女士说。不少市民也表示,这是年轻人的一种创造,在不妨碍别人的情况下,自己挣点零花钱挺好。

但也有市民对这种经营方式提出质疑,“孩子经常在小车上买点心吃,我总是担心是否卫生。”市民李女士说。还有市民觉得车体积比一个摊位大得多,按照这种趋势蔓延下去,“路会变得更窄。”市民张先生说。更多市民则认为,有车的人挤占了很多只能靠摆摊为生的人的摊位。

城管:不排除将发放经营牌照

“这种流动商品车也算是占道经营的一种,我认为是要控制的。”济南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王照亮说,城市资源有限,需要合理规划和利用。据了解,一般摆摊经营的人多为外来流动人员、下岗和待业人员以及老弱病残人士等。而那些经营“流动店铺”的人与这些群体不同,他们有固定甚至是相对较高的收入。王照亮认为,应先照顾那些相对弱势的群体。

23日,记者从全市街办(镇)主任(书记)城管科长培训活动上了解到,便民设施不全、居民生活习惯都是阻碍治理占道经营的因素,“我们计划出台更为细致的政策,把占道经营这个问题解决好。”王照亮说,现在城管部门正在调研和讨论,未来会出台相对灵活的细则,让各区按照自己实际情况划分出可以用于设摊经营的路段,并且确定路面上摆摊的数量,同时对于适合摆摊的人群进行具体限定。并且不排除未来实行发放摊位经营牌照的制度。“对牌照数量也进行限制,没有拿到牌照的就要排队等。”王照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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