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解复工复产燃眉之急的证明
孙明光在接听热线。
3月3日下午,济南中院信访接待室,一阵电话铃声响起……
济南中院审监庭干警孙明光随手拿起听筒:“您好!这里是济南中院信访接待室,请问有什么事情可以帮您?”
“我是济阳区的魏某,是一起减刑假释案件的当事人,案件已执行完毕多年,因急需复工复产,资金短缺,特向当地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告知需由济南中院出具相关证明,才能放贷,特电话请求济南中院给予解决,以解复工复产燃眉之急,麻烦您了。”魏某着急地说。
魏某在银行办理贷款时,银行发现魏某有刑事案件记录,不符合银行放贷要求,特请求济南中院开具证明帮助解决目前的困境。
孙明光详细了解其信访诉求后,告知魏某可以将减刑假释裁定书作为证明材料提交给银行。魏某称,因搬了一次家,致使法律文书丢失,无法向银行提供。
“请耐心等待,我尽快落实,过10分钟后电话联系。”
电话连线结束后,孙明光及时与承办法官就魏某反映的事项进行了工作对接,认真听取了承办法官对此类案件办理的有关法律规定,并就魏某的情况与承办法官进行了分析研判。
在档案室的支持配合下,孙明光对魏某的减刑假释裁定书进行了复印,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盖了档案章并履行了相关手续。
随后,孙明光电话联系魏某,告知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法院不能出具除法律文书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可以出具减刑假释裁定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现已办理好,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前来济南中院东门领取,届时与孙明光联系。
魏某接到电话后,急忙从济阳区驱车40分钟赶到济南中院。因受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孙明光在济南中院东门隔着电动门,将加盖了中院档案管理印章裁定书复印件交与魏某。“一个电话,前后1个小时左右,就解决了我的诉求,非常感谢!”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济南中院为了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多措并举加大信访办理工作力度。每一名轮值电话接听干警的每一次开场白的重复,都意味着一次责任压肩,日复一日,从不懈怠……
对涉及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信访事项“第一时间受理、办理、反馈”,并加大督办力度,及时跟踪回访,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推动复工复产司法服务落到实处。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及时解决到位,提高法院信访工作效率的同时,实现疫情防控和信访办理“双推进”,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
3月4日上午,济南中院信访干警王显波电话连线信访人魏某,落实贷款推进情况。魏某称,银行已认可济南中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同意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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